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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娜第六次见到那个没眉毛一脸凶相的芬克斯时已经非常熟门熟路地朝着他挥手了,今天的她戴着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并将帽檐拉得很低,虽然没戴口罩但脸上那副超大的墨镜还是遮挡了她大半张的脸,她看起来就像是在做贼一样四处张望着,然后在发现没有什么人注意她的时候飞快地跑到芬克斯身旁扯了扯他的袖子,“呐,芬克斯,是我。”
虽然芬克斯这个人总是一脸凶相,看起来也不怎么好相处的样子,但缇娜却非常的喜欢他,原因无其他,只是因为芬克斯对她够冷漠而已,当然缇娜并不是天生犯贱找虐去喜欢一个对自己冷着一张脸的男人,相反的,缇娜觉得跟芬克斯相处的时候才是自己最轻松愉快能做回自己的时候。
缇娜是一个公众人物,她不是什么演员艺人也不是什么名模偶像,她是一名歌唱家,而且是一名非常非常有名的歌唱家,缇娜的嗓声天生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让听的人能感受到一股宁静和平的感觉,似乎她所唱的歌都有一种魔力能牵动起听众的情绪,转而投入到歌曲所表达的世界里去,也正因为这样世人才将什么天赖之音什么天赐之声的称号都往她头上按去,天知道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她也会烦恼也会暴躁也想找个将她当成普通人一样可以倾听她烦恼的朋友啊。
正因为过于响亮的名声所以总是为她带来麻烦,公众人物也不好当啊,所以当她第一次见到芬克斯的时候,对方那种将她当成路人甲一样的态度实在是太得她心了,再加上几次的巧遇和每一次对方都颇为包容地听她发牢骚,种种事迹让缇娜产生了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脸长得凶而已,事实上他还是很温柔很好相处的。
被缇娜贴上了温柔好相处标签的芬克斯此时正对天翻着白眼,这是孽缘吧绝对是孽缘,他在这个城市居然可以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巧合碰到这个女人六次,是六次啊!平均每二点五天见到她一次,这么高的频率如果不是他已经证实他们之间的相遇真的是偶然而不是故意按排的,他都要怀疑她是不是有目的性地接近他了。
“在这里遇到你实在是太好了,来这个给你。”缇娜从背包掏出一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放着的全部都是味道非常吸引人的三纹冶,对于流星街的人来说,拒绝别人的食物绝对是最愚蠢的事,所以芬克斯没有任何抗拒地接受了缇娜的投喂。而正所谓好感都是从投喂开始的,由于缇娜所做的食物分量充足又合芬克斯胃口的缘故,所以很快缇娜在芬克斯眼中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