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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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是读了你的一批小说后,我发现咱们中国人在吃上真是挖空了心思,当然,有条件吃奇食异味的人,大多数不必掏自己的腰包,至于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过是胡乱塞饱肚子罢了。这真是肉山酒海的时代,你小说中那些官僚们,比专吃鸭脚蹼膜的刘文采神气多了。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前几年还有人在报刊上写几篇不痛不痒的豆腐块文章或是画幅漫画讽刺一下,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记着你们首届猿酒节的日期,不会错过的。
稿子退给你,快邮专递,请查收。
即颂
笔健!
莫言
二
莫言老师:
来信收到了,快邮专递过来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实您完全不必多花这些钱,平寄挂号即可,晚几天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题名《酒仙》的小说,暂时不想改《采燕》。
老师围绕着我的《采燕》发了那么多的感慨,并且因此而忆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马蹄的往事,所以,《采燕》即使永不发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绩——如果没有它,您怎么会给我写这么长的信呢?
正如您所说,燕窝的营养价值是被人们大大地夸张了的,我想,它不过是一种含有较高蛋白质的鸟类分泌物罢了,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功能,否则,那些日食燕窝三五个的人真要长生不死了。我只吃过一次燕窝,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您来到酒国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搞点燕窝给你吃,当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