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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那些和鲁迅论战过的敌人、对手,比如梁实秋、林语堂、胡适,我反而更喜欢。他们比鲁迅更大气。
涉及态度,我联想起你给雀巢咖啡做的一则广告:“写作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让作品成为阅读者心中的光芒。只要你敢,总会有光芒指引你。”
所谓“活出敢性”,也许又是一个契合我的标签。可以后悔不留遗憾,有很多事情做了以后发现自己傻了或者失败了,但是还是要去做这些事情。在我从学校出来以后其实到现在做过很多很多的事情,经历了无数的失败,我觉得我算是挺勇敢的,挺敢性的,当然那些失败你们都不知道,因为凡是失败的我都没说,只把成功的告诉大家了,但是如果没有那些失败,也没有现在的我!
写作者的“敢”,大抵就是让作品不像现实那样到处遗憾,而阅读者的幸,就是可以用眼睛摸一摸自己的理想。既然说到标签,我们再绕回那个初始问题,对公知这个标签,你在博客上,还专门调侃了一下,某种程度,“公知”从一个赞美的用词变成了一个搬弄是非的用词。
我是个公知,我就是在消费政治,我就是在消费时事,我就是在消费热点。大家也自然可以消费我,甚至都不用给小费。当公权力和政治能被每个人安全消费的时候,岂不更好,大家都关心这个现世,都批判社会的不公,毒胶囊出来的时候谴责,贪官进去的时候庆祝,哪怕是故作姿态,甚至骗粉骗妞骗赞美,那又如何?
声音太多,意见泛滥,公知或者所谓意见领袖,岂不成为牢骚领袖?
本身就是牢骚领袖,但是牢骚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方式。
所以你曾发了一个很霸气外露的“牢骚”:一个好的写作者在杀戮权贵的时候,也应该杀戮群众。当时,为什么选择“杀戮”这样激烈的字眼?
没找出其他的,不能用屠杀,也不能用批评,批评太平庸,所以选择了杀戮。
不似多数人的自觉,批评权贵,体恤民众,甚至是讨好民众,你直接亮出观点“在通往民主的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是人民”?
这是其中之一,在批评中,如果两者并列,则应先批权贵,因为很简单,权贵捞着利益了,苦全是平民受的。但这不代表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无穷尽无底线地讨好民众。所以我想表现的就是,爱谁谁,老子谁也不讨好,写了这么多年的杂文,我知道,讨好人还不容易。
爱谁谁的态度,显得你很“自己”啊。
说到底,我还是偏“右”一些。不过和其他的“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