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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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有个女同学叫陈明丽,语文成绩很好,她最喜欢张爱玲,成天在小本本上抄张爱玲的名句,还拿我的名字来开玩笑,因为张爱玲也写过一个“曹七巧”,那个女同学天天拿我打趣,说曹七巧家里是开麻油铺的,我家里是开美容院的,真是挺像的。
我听得出她话里的轻蔑,美容院还不如麻油铺呢。本来我在初中的时候成绩并不好,成天跟一帮男生混在一起,放学就去街头的小店打游戏。我读的那所中学,不好不差,夹在一流和三流中间,勉强算个二流。只不过我们离学校不远,就是臭名昭著的电子技校。那时候技校的男生成天在我们校门口晃荡,勒索我们学校男生的零花钱,看到漂亮的女生就吹口哨调戏。
有天傍晚放学,我就看到几个技校男生围着陈明丽起哄,陈明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有个男生跟在她后头,掀她裙子,陈明丽骂了句臭流氓,他们反倒围上来了,还动手动脚。
本校的男生看着这一幕,都讪讪的绕着走,我一时气愤,捡了块砖头就迎上去了。
这件事后来传得走了样,最后同学们绘声绘色将我描述成女侠,据说我拿着板砖一对七,竟然让七个男生落荒而逃。哪里有那么夸张,首先对方只有五个人,然后我走上去一板砖把其中一个拍得血流满面,余下四个人都吓傻了,我又飞起一脚踹中对方的老二,痛得对方嗷嗷叫,跟着同伙不战而逃。
我就此一战成名,有了个绰号叫“十三妹”,据说本校最会打架的男生有十二个,我仅次于他们,因此排名十三。后来渐渐叫走了形,等到高中,女生都敬畏的称我为“七姐”了。
高中我是交赞助费进去的,那时候我妈认识了一个阔佬,美容院的生意开成了连锁,我妈连车都换成了宝马七系,又买了好几套大房子,我成了暴发户的女儿。校长的太太经常去我妈店里做美容,我妈托她说情,又交了赞助费,就把我塞进了本地最好的高中。
如果不是读那间高中,我大约是不会认识程子良的,他作为杰出校友被请回高中做演讲,我跟全班同学一起坐在礼堂里,花痴的看着他。
那时候全部女生想像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说英文说法文都流利的像母语,在常春藤念名校,家世不凡。
陈明丽那时候已经跟我是最好的朋友,自从初中时候我在校门外救了她,她就拿我当亲姐妹一般。成天还给我讲数学题。她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