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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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
乔煜故作深沉状,其实是在搜刮书里主角攻谢纪重的语录,他说:“因为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善良,更天真,更可爱的男孩子。”
严浩轩:…………
严浩阳:…………
“从第一眼见到他起,我就喜欢上他了。”
结合书中剧情,乔煜索性决定给自己打造一个恋爱脑人设,他继续说,“他那么弱小又可怜,如果他哪天要是受伤了,我一定会难过得死掉的。”
说完这话,乔煜用锐利的目光扫向面前的两人,“我这么说你们能听懂了吗?”
所以一定不能再去给温昙意找事了!
双胞胎震惊之余忙不迭点头:“懂了懂了。”
两人都没想到小少爷的口味会如此特别,而且竟然还被对方给吃得死死的,温昙意到底是给人灌了多少迷魂汤?
可即便心里再愤懑不平,现在也只能忍着了,他们俩一向事事以乔煜为先。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之后,乔煜便话锋一转谈起了要紧事:“对了,你们俩认识辛和光吗?”
“那不是学生会会长吗?”
“高一的时候看见过几次,但现在他已经高四了,应该不怎么来学校了吧。”
他们学校的高中是四年制,最后一年是申请季,大部分学生都忙着写文书申学校,基本很少会来学校了。
“他人怎么样?”乔煜问。
他们三个人都没有加入学生会,不过严浩轩和里面一些的部门成员还挺熟的,所以也就对辛和光有所耳闻。
“他在学校里风评挺好的,听说人没什么架子,无论待谁都很和善,我们班里也有不少男生女生暗恋他。”
这个描述和乔煜在书里读到的挺不一样,虽然他当时也没怎么仔细看,但其中有个形容词乔煜印象十分深刻,那就是——“纯情大狗勾”。
乔煜不怎么喜欢狗,准确来说是他不喜欢太过热情的狗,小时候有次舅舅来接他出去玩,在汽车后座带了一只又大又白的萨摩耶,小乔煜觉得萨摩耶挺可爱,便摸了摸它的头,结果狗狗见状特别热情,路上一个劲地舔他的脸,手,还有其他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把当时年仅八岁的小乔煜给吓哭了,一边哭一边给妈妈打电话:“好多口水呜呜呜……”
自此以后,乔煜就对犬科动物敬而远之。
所以他直觉自己和这个辛和光肯定八字不合。
能当选上学生会长,肯定是有些过人之处的,往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