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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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熊小时拿着资料去复印,他才想起来还没说案子来源。
“被告是我的老乡,算起来,他妈妈还跟我是远房亲戚。”
他说着,开始唉声叹气,“第一次到城里,竟然是因为儿子进了看守所。唉。能帮着就帮点吧。”
熊小时借着复印的时间翻了翻。
这可不是什么能帮就帮点的案子。
这是入室抢劫杀人案……
把复印好的资料装订分类好,她一个抱着7人份的资料分发下去。然后抓紧时间,打开电脑开始做案件的要点梳理。
嫌疑人,孙茂远,男,22周岁,池鹭市池鹭村人。
今年1月初来到熊猫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风堂”的网吧当网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随打工结束后回家的女性死者刘戈,趁其开门时强行将其挟持、闯入其家,由于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连刺数刀将其杀害,并抢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钱物品。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是熊猫市刑侦总局的重案二组。
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包括:
1留在案发现场的大量血脚印。
鞋号41号,与嫌疑人的鞋号相符,且重案二组探员已经找到了那双沾着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丢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击证人。
证人声称案发当晚,他在死者楼道下的路灯旁和一个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迹。据描述,那是个“穿着黑色外套,个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与嫌疑人特征相符。
并且在规范的指认程序下,证人从十二张照片中一下子指认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发现场的毛发。
经过dna检验,结果正是嫌疑人孙茂远的头发。而嫌疑人和死者从未相识,因此死者房间出现的毛发只有可能是凶手作案期间留下的。
也是这点作为了最有力的证据,直接令刑侦总局做了逮捕决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侦局探员问话时,说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风堂网吧,但无论是网吧的工作人员还是网吧门口的监控,都证实了他是在撒谎。
被戳穿后,面对“你根本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铁证,他却不肯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反复说他没有杀人,他不是凶手,要探员还他清白。
声称没有杀人,却对自己当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