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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席择的短信,告诉他自己提前先走了,等晚上再见。看着这短信,明喻忍不住地笑了起来,接着回复过去:【嗯,朕批准你先走了。】等到明喻梳洗好的时候,席择的短信也回复了过来:【是,我的香菇爱妃。】明小玉:“……(/=_=)/~┴┴”
沙包那么大的拳头,见过吗?
毕竟今天要去的是《缪斯》,也是全球只有五个的顶尖杂志,所以明小玉这次特别注意了自己的仪容穿着。他的头发之前才剪过,最近并不算长,所以他便用几根隐形夹将一侧的头发夹在了而后,将右边的耳朵露了出来。
这一次,明喻难得地戴上了耳钉。
原主本身就有耳洞,在明小玉的记忆里,这耳洞好像是某次工作需要才打出来的。虽说自从明喻成了顶尖超模后,他就很少戴耳钉了,但是耳钉属于装饰的一种,只要使用得好,那自然能凸显出一种独特优雅的气质。
所以等罗茹在楼下等到明喻的时候,她第一眼注意到的便是那颗镶嵌在少年右耳垂上的红色钻石耳钉。那样血一般鲜艳的颜色衬得少年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剔透,原本明喻的脸庞就属于偏中性、五官精致的那一种,如今他再戴上了这颗耳钉,那更显得相貌昳丽,气质美好得仿似一个高贵优雅的小贵族。
坐在车上,罗茹将早餐递给明小玉后,感慨道:“本来我还担心你今天要去《缪斯》,会不会准备得不够充分。看样子,是我想多了。小喻,你还真不愧是圈子里的人,眼光真好,挺会穿衣打扮的。”
今天明喻穿的是一家简单大方的亮黄色套头衫,颜色鲜艳、引人注目。而在那衣服的正面,则是宝石蓝的花纹点缀,下身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紧身牛仔裤,勾勒出美好的腿部曲线。再加上那颗点缀在耳垂上的火红耳钉,一股子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直看得罗茹当时就在心中感慨道:真是年少肆意,古人所谓的“少年鲜衣怒马”,大概也就是这样了吧?
临近六月,天气已经渐渐炎热起来,尤其是到了中午,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总会让人燥热得无法忍耐。明小玉这么穿,并不会觉得热,亮黄的颜色往往还能恰到好处地给人一种清爽湛凉的感觉,别提有多小清新了。
“罗姐,你老这么夸我,小心我脸红。”
罗茹闻言,笑道:“我倒真希望你什么时候脸红一下呢,老是看你这么沉稳淡定、荣辱不惊的样子,还真让人自惭形愧。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有点一惊一乍的,总是被缪斯经纪人训练部的老师批评。”
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