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姐找茬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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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楚小姐这话还是让她有些难堪。
“楚珍小姐,还请慎言。”
掌柜的不过开了个小小的铺面,根本无法与楚家相提并论。
若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愿惹怒楚珍。
楚珍却更怒了,她用力掀掉眼前盛放香囊的一个秀气小竹篮,“你让我慎言?若不是你勾的高严心悦你,他怎会不愿与我成婚?”
铺子里的客人看掌柜的眼神顿时变了,多数都是嫌弃,有的准备买饰品,索性放下东西,不买了。
“我没有。”掌柜的吸了口气,压下心里酸涩,“我与高公子不过是萍水相逢,当初他帮过我,我对他只有感激,并无旁的心思。”
正如楚珍所言,她是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带着一个孩子,且她还比高公子大了三岁,高公子是读书人,学问好,日后定会高中,她怎会跟高公子攀上关系?
楚珍却不信掌柜的,她又要随手拨掉另一个竹编小篮子,里头放的是香囊。
只是她还未碰到,清云却先一步将篮子拿走。
“你又是谁?”楚珍打量清云,见清云容色比她亮眼许多,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子醋,她恨不得撕了清云这张脸。
楚小姐最不甘之处就是她的容貌随了她爹。
她爹宽脸庞,高颧骨,厚嘴唇,皮肤还黑,个头也不高。
楚珍小姐知晓镇上的人都在背地里笑话她,笑话她女身男相。
她骨架也不如一般姑娘纤细,不管她家世多好,站在人前,她总是那个最不起眼的。
也因她实在是其貌不扬,楚珍总更愿意在穿着上打扮自己。
她是非上等绸缎不穿的,用的胭脂水粉也都是着人专门去京城买的。
只是越是在意,越是不伦不类。
清云没理会楚珍,她将篮子放在另一边长案上。
等清云再回来,楚珍视线在掌柜的跟清云身上转悠个来回,她想的有点多了,楚珍指着清云,“她不会是你找来勾引高严的吧?”
楚珍小姐这般想也不是没来由的。
她的家世莫说在镇上,就是放眼全县,那都是数一数二的,高严家在镇子北面一个叫草埔的村子,他可称得上是寒门贵子。
高严长得清隽,为人和善,学问做得好,如今在县城读书,已经过了童生试,还是头一名,如今是秀才,楚珍打听过,高严打算明年参加乡试。
先生断言,若无意外,高严必然会过乡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