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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们老板还说什么?妳一并说出来。」颈上青筋略浮的卫京云微握拳头,牙龈磨了一下。
眨了眨眼,雷丝丝偏着头一想,「什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还有干柴碰到烈火会发烧(骚),哎呀!就是不能玩火啦!」
火一烧起来会要人命,非常危险。
「还有吗?」很好,这位老板的用心真令人感动,让他心头的一把火越烧越旺。
「喔!老板说出去散步要记得带篮子,看有没有什么树莓、月橘、黑穗醋栗或山胡椒,要『顺手』带回来加菜。」瞧!她背得很熟,没有漏一句。
卫京云的脸皮抽动着,冷冷的回道:「叫她别吃得太撑,小心遭天谴。」
洪敏君和于亚蕾是交情深厚的朋友。
或者说她们是竞争激烈的对手比较适当,两人从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争起,一连争了十余年还不肯罢休,视对方为最大的敌手。
一切该从国中的新生入学那天说起,一个是餐饮业老板的千金,一个是摆地摊卖牛肉面的女儿,两人的家境有云泥之别,却为了一张靠走道的椅子互不相让,坚持不下。
最后是家里有钱的洪敏君胜出,因为她父亲是家长委员会会长,刚捐了一笔钱替学校建图书馆,
她们的竞赛就由这导火线蔓延成灾,甚至波及到其它同学。
争成绩排名,争运动全能,争上台演讲机会,争师长的注目,争在校的人缘指数,最后连男朋友也争,默契十足的爱上同一个人。
于亚蕾的性情高傲,因为在校的成绩不错又长得漂亮,有tt大校花之名,因此她即使喜欢一个人也不会主动出击,她认为以她的条件不乏追求者,她心仪的对象也应该对她存有好感才是。
就是这份自信和自以为是让她错失良机,而表面温婉可人的洪敏君心机十分深沉,趁她在自我陶醉之余抢先一步示爱。
所以她拥有那个男人,在大学的四年里成为人人羡慕的幸运儿。
「妳都已经出局了还跟我争,妳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令人替她觉得羞耻。
「蕾,妳说这句话就见外了,胜负还没见分晓又怎能妄下断言,我的机会可比妳多上好几倍。」于亚蕾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一个失败者。
「无耻,妳连当个女人都不够格。」低贱的行为让天下的女人蒙羞。
「我都生了两个孩子还不算女人,那妳又算什么,代父从军的花木兰吗?」一说完,洪敏君咯咯的耻笑她不像女人,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