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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过去了六十年,我还能记得他的气味。我召唤那气味,它就重新回到我身边。那气味有些粗糙、带着土腥,但却强烈而惬意,令我回想起触摸粗麻袋布的感觉,近似于忆及触摸他的皮肤,松散的头发、浓密的胡须摩擦我的脸颊,让我感到惬意,就像冬日待在温暖、昏暗的旧厨房里。诗人沙乌尔·车尔尼霍夫斯基注死于1943年秋天,那时我只有四岁多,于是乎这种感官记忆只能通过几个阶段的传播与扩大才能够存留下来。爸爸妈妈经常使我忆起那些瞬间,因为他们喜欢向熟人炫耀孩子曾经坐在车尔尼霍夫斯基的腿上,玩弄他的胡须。他们总是朝我转过头来请我确认那段故事:“你还记得那个安息日下午沙乌尔伯伯把你放在他腿上,叫你小淘气包,对吧?”
我的任务是给他们背上一再重复的话:“对。我记得清清 楚楚。”
我从来没有跟他们说过,我记起的那幅画面与他们的版本有些不同。
我不想毁坏他们的画面。
我父母有重复这个故事的习惯,并让我予以确认,确实为我强化并保留了对那些瞬间的记忆。倘若不是由于父母的虚荣,这记忆恐怕早已淡漠或消失。但是他们的故事与我记忆中的画面有别,我所保存的记忆并非只是父母故事的反映,而是直接的生活,父母扮演的伟大诗人与小孩子的形象与我脑海里的画面不同,证明我的故事并非一味从父母那里继承而来。按照父母的版本,帷幕拉开,一身短打的金发男孩坐在希伯来诗歌巨匠的膝头,抚弄并拉扯他的胡子,而诗人则给小家伙一个赏赐,叫他“小淘气包”,而孩子呢——哎呀,童言无忌!——则一报还一报,说:“你自己是淘气包!”对此,按照爸爸的版本,创作了《面对阿波罗神像》的人回答说“也许我们两人说得都对”,甚至亲吻我的脑袋,爸爸将其解释为某种先兆、某种膏油仪式,仿佛可说是普希金弯腰亲吻托尔斯泰的脑袋。
但在我的记忆中,父母那不断重现的探照灯光或许可以帮助我保存那幅画面,但绝不是镌刻下那幅画面。我脚本中的画面并非像他们的那样甜美,我没有坐过诗人的膝头,也没有揪过他那著名的胡须,但我的确在约瑟夫伯伯注家里摔了一跤,摔倒时咬破了舌头,流了点血,我哭了起来,诗人也是个儿科医生,比我父母早一步来到我面前,用他那双巨大的手把我扶起来。我甚至现在还记得,他抱起我时,我背对着他,哭号的脸冲着房间,他把我在怀中掉了个方向,说了些什么,接着又说了些什么,当然不是把普希金的桂冠献给托尔斯泰。我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