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矛盾的嫌疑人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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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进行到这一步,被害者与发现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了警察们的注意。
警察们开始调查北前证词的可靠性。经调查,确实如他所言,案发当晚,从晚上6点到第二早晨8点,他一直在工作场所新宿区新宿的一家酒店里值班。
但卡上只会记录职工们到来及离开公司的时间。没人能证明他在案发时间段内就在酒店。
晚上一般都是两人一起值班的,但那天晚上,同事突然生病了,没法调其他人来上班,所以就北前一个人值班。从他工作的地方到犯罪现场,晚上的话往返三十分钟就足够了。就算他在犯罪时间段内离开,一个小时也足够他往返了。北前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案发现场除了北前跟被害者的指纹,没有什么其他明显的指纹。而且,也没发现跟犯人有关的遗留物品。
与被害者家乡的亲属取得了联系,被害人的父亲来东京确认了被害者的尸体。
母亲听到女儿的噩耗后一病不起。这项令人伤心的工作就落到了父亲的肩上。
被害人的尸体被交付司法解剖。根据解剖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与初步调查的结果大抵一致。
死因为手掐脖子,气管压迫,导致窒息也就是扼杀。没服用过有毒的物品。被害者的下体中还残留着O型血的男性精液。
北前真司的血型,从其公司厚生课保存的健康诊断资料处得知,也是O型。
至此,警视厅调查一科那须警长也加人了调查,中野署成立了公寓女子杀人案件搜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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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中野署以初期调查和解剖结果为基础,召开了第一次调查会议。中野署的莅原报告了被害者的尸体被发现后初期调查的全过程。
“被害者大概两年前住进犯罪现场中野区的该公寓。老家是福岛县会津若松市,进京前在当地的信用合作社工作。刚来东京的时候,经在东京的朋友介绍在一家超市工作,三个月后离开了那家超市,之后职业不明。来东京前及来东京后,都没找到固定的异性朋友。”
“同公寓的人之中,除了发现发现者北前真司外,其他人都不熟。”
“从被害人的家中找到了一张银行存折。上面有被害人来东京后存下的七百多万块钱。在物价如此高的东京,一个年轻女孩子能存下七百多万块,只能让我们猜测,她是不是被人包养了或在卖春。”
莅原报告完后,会议开始了。会议的焦点逐渐集中到发现人的嫌疑性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