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受欢迎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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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哈哈大笑,一个长相帅气的男孩踩着半圈靠近,“以沫,我来载你吧,苗芷若太靠不住了。”
“刘兴你滚蛋,我不比你靠得住啊。”苗芷若对自己的事不上心,所有接近她的男同学都会被她当成好哥们,可一旦有人试图接近宋以沫,那反应就是一等一的,就好像身上长了一根只对宋以沫有用的雷达。
刘兴也不在意,慢悠悠的就在她单车前前后后的钻,少男少女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看这情形立刻嘻嘻哈哈笑着一窝蜂的起哄。
刘兴只是笑,侧头去看宋以沫,毫不意外她完全置身事外的模样。
他们并不在一个班,可家离得都不远,小学初中都同一个学校,认真算起来认识的年份真不算短。
宋以沫从小就长得标致,可真正让他注意到却是这个学期的事,好像突然的她就变得不一样了,只是真要说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就是感觉和以前不同了些。
以前也就是认识,却没有交集,宋家那点事这地头谁不知道,没人缺德的去揭她伤疤,只是她自己除了苗芷若不愿意和其他人一起玩,其他人当然也不会贴上去。
可进高中后她像变了个人,虽然不在一个班,他一天听到她名字的概率比上学期一学期加起来都还要多。
长得好看,笑起来好看,气质好,从不与人为恶,小事上愿意退让,成绩好,反应快,同学向她借笔记就没有不借的时候,在给同桌讲过几次题后就更不得了了,解题的思路简洁得连老师都惊动了,各班都在争抢她的笔记。
开学不过短短时间宋以沫就成了二班的宝贝,不止老师宝贝她,同学也护她跟护食似的,男同学女同学都一样,高一二班的团结在学校都出名了。
他才听着名字的时候还以为是同名同姓的人,哪想到竟然真是他认识的那个宋以沫。
他也是走读,碰上的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就熟了起来,接触得多了后他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么受欢迎,连小心眼的女同学都愿意和她做朋友了,不得不说,和她做朋友实在太舒服了。
舒服到,想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