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火化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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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
距离太阳落山还有几个小时,男人告诉我他叫阿顺,是个面食摊的老板,他熬的馄饨汤味道鲜美,几条街的邻居都知道,每天都有人排队去买他煮的馄饨。
昨天跑出去的那个厨子是他舅,是拉面馆的师傅。
这间宅子里的‘怪物’喜食人肉,官府便雇厨子,每日进来给怪物做吃的。
煮人肉汤容易,敢这么做的人却不多,有的厨子一听当场就吓尿了,根本没法派进来做事。
而且这‘怪物’喜怒无常,进来的厨子时常有来无回。
开始官府还雇正经厨师,后来觉得消耗有点大,就专挑他们这样的小摊师傅‘请’。
官府的命令,给不给钱都得来,否则一家老小全要被抓去充军。
阿顺的妻儿在官兵手底下扣着,他只得硬着头皮来,昨天他舅因为私自逃跑,全家已被下狱,过几天就押到边塞修防御墙去了。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要命的差事,他不得不担,进来还有出去的机会,但不进来、他们全家跟着遭殃。
百骨夫人作恶多端,我既然来了,一定会阻止她吃人。
我叫阿顺放心,今天他来就是做普通的饭菜,只不过他可能要在宅子里住几天。
外面的人没打算让他出去,所以他穿墙过的本事不灵了。
他别无选择,必须信我,他要给我磕头,被我及时阻止。
这个世界的人动不动就磕头,但我身为现代人,始终无法习惯,总觉得我得给人红包。
我把阿顺带回厨房,将面和油翻出来交给他,他擅长做面食正好,我的厨艺太一般,有他在云舟能吃得好点。
晚上百骨夫人醒来,我特意等在门口,跟她说宅子里来了新厨子,正好可以给我和云舟做饭,这人得留着,让我可以专注地练功。
百骨夫人点头同意了,她说她没几天好活,吃不吃人意义不大了。
她的身体与常人不同,我从没见过她这种情况。
她急于将所学传授给我,无心顾及其他。
阿顺留在宅子里做饭,百骨夫人白天睡觉、晚上教我练功。
云舟我交给阿顺照顾,让他一天三餐吃饱就行。
这样的日子过了九天,外面没再派人进来察看过。
百骨夫人最后想让我用阿顺试试吸髓功,我拒绝了,答应做她徒弟不假,但我从未答应过她用这武功害人。
她似乎已无力与我争辩,一副油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