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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书,大概是一样的。
因为有麒他很喜欢敬书所以就黏着敬书,等敬书走了,他估计只能黏我。
白忍冬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到无奈。
不考虑家庭情况,能和像敬书这样会买菜的男人结婚过一辈子,其实也不错。
现在的白忍冬完全没什么追求,他觉得人无法就是那两样,吃饭和睡觉。
这两件事只要解决了,就可以躺平。
虽然白忍冬对何敬书,不会产生其他特别的情愫,但是他对敬书的脾气性格,还有为人处事,倒还算挺欣赏的。
程有麒拎着大袋小袋,收获满满地说。
“冬哥不瞒你说,以前我每星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敬书逛农贸市场。”
白忍冬笑话他说,“你消失不见的腹肌,估计就是敬书帮你给磨平了的。你和敬书在一块,竟是顾着吃了吧!!”
程有麒有些心虚地说,“嗐!敬书根本不会炒菜!除了…煮美味的火锅…”
“还有,敬书真的超级会买菜!”
耳朵很尖的敬书,听到程有麒把他夸得过头了,马上笑着说道,“会买菜算什么本事,会种菜那才是真的厉害!!”
程有麒也目光炯炯地赞叹道。
“我也觉得会种菜好牛批!!”
三个人大概逛到了大中午,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才把所有东西都买齐。
不知道是不是无意中,听到程有麒说,会种菜才牛批,白忍冬竟然悄悄地在农贸市场的种子商店,买了几包菜籽。
白忍冬有些不服输地想到,我白忍冬矿都能挖,就不信我还种不了菜!
其实白忍冬毕业后的第一年,是从事了本专业的工作的,也就是去挖矿。
只是那段经历,他不愿意对人提起。
所以之前程有麒问他,他才会说,从来没有挖过矿。
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冬哥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之后到三十岁时的经历是这样。
挖过四年矿,而且是一线作业。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生活也很艰苦。
白忍冬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开始过一段感情,但是他曾经也心有所属过。
但是那些无疾而终的暗恋,也深埋在了荒漠黄沙中的无人矿井机里,埋进了尘封的记忆中,算不得什么伤心往事。
反而因为种种误会,显得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