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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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过去了。
晚上,台北是一个夜的城市,华灯初上,西门町车水马龙,人潮汹涌。霓虹灯到处闪烁,明明灭灭,红红绿绿,燃亮了夜。小吃馆,大餐厅,人头攒动,闹活了夜。歌台舞榭,管弦笙歌,舞影缤纷,唱醒了夜。这样的夜,是人类寻欢作乐的时候。这样的夜,是人类找寻温馨与麻醉的时候。这样的夜,是属于所有大都市的,是属于所有人类的。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着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地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着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地旋转着,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着一朵小小的烛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地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着同样式的亮耳环。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着。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兹。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
“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什么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
“我爱唱歌,怎么办?”
“去学音乐。”
“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
他的故事?碧菡叹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在舞厅里你不要去探求。舞客们来寻求安慰,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舞女们货腰为生,因为种种辛酸。不,在这儿你不要去探求别人的秘密,你只能满足别人的欢乐。冰山美人!这外号是因为她永远拒绝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陈元曾经对她瞪着眼睛说:
“你以为你做了多高尚的职业?你以为来这儿的客人仅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见了鬼的‘洁身自好’只让你损失一大笔财路,除此而外,没有丝毫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