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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剩的。”
方父很喜欢跟阿夏说他帮厨的事情,她也总很捧场地听,还搬个凳子给他坐,帮方父捏肩捶背。
他舒坦极了,细细跟阿夏说起。
“我做这个不成,他做敲鼓浆,从早市去买猪腚骨,一定得要最好的,差一些都不行。用他自己那个十几年的榔头敲碎。再过三油,这可有讲究了。”
“什么讲究?”
方父见她愿意听,喝了口茶道:“这讲究就是这骨头末不能直接煮,得先用油炸倒脆,水扑下去,拿陶罐煨它一夜,那骨头烂到根本夹不起后。
放到热锅里,浇热油,这还不成,得放早稻米磨的米浆,旁的不好。再搁点盐和酱。最后淋上麻油,隔得老远这味道也能闻见。”
说的阿夏眼神直往敲骨浆那里跑,方母看她那馋样,笑着道:“可别说了,一同过来搬碗拿筷。”
今日方母饭做的丰盛,一碟牡蛎,配一坛烧热的雕花老酒,一碗咸菜肉丝,还有一大盆的笋汤。
太公和太婆见儿子回来,自然得好好问一番,脸上的笑就没落下过。
方父也扬起笑,倒了两盏酒,递一碗给太公,豪爽道:“爹,今日我们俩可以多喝点,老酒配这个牡蛎正好。”
“哎,咱爷俩也好久没喝过了,阿觉,你喝点不?”
方觉不喝酒,他摇摇头,让他们自己喝去,正是高兴的日子,也没有人扫兴。
两人喝酒,方母则给阿夏舀了半满的敲骨浆,煨得烂熟,香得晃人。
她赶紧舀一勺,麻油的香立马钻到舌尖上,米粉让汤汁细腻粘稠,还没尝着味就直直滑落到肚里。
骨头早就酥软得不成样子,一点碎末都没尝到,软到跟吃面食一般,都不用嚼。
阿夏最喜欢拿来拌饭吃,鲜的全在汤里头,骨浆和油混在一起,又到了饭里头,油汪汪的。她一气吃了小半碗,最后还要提起软趴趴的骨头,包点饭塞嘴里美滋滋咽下。
饭间的窗户大开,最后一点余晖照进来,一同而来的还有山南的声音。
“阿夏,快出来——”
她赶紧推开椅子跑出去,后面追着她娘的喊声,“叫山南进来吃饭。”
片刻后,饭间又进了风,山南没来,但阿夏捧着一盘菜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