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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如果刚才捅在他小腹上的不是钝头的刀鞘而是锋利的剑刃的话,那士兵已经是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了。
弗莱德对自己造成的震慑效果很满意,他轻蔑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失败者,大声向大家宣布:“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温斯顿人并不比他更难对付。”
人群开始涌动起来,那可怜失败者的不堪一击给每个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弗莱德的刻意引导下,他不自觉地就成了温斯顿人的替代品,瞬间冲淡了在人们心目中温斯顿人强大凶悍的形象。人类好胜的自尊心很容易使自己产生幻觉,将自己替换到弗莱德的位置上。我猜台下一定有不少人潜意识中都在想:那么一个瘦弱的年轻人都可以将温斯顿人轻易地打败,我为什么不可以?
弗莱德并没有忘记帮助自己完成这一转变的手下败将——尽管他的帮助未必是出于本心——我英俊的朋友走到他跟前,撤下刚才高傲的神色,友好地扶他起身,并拍去他身上的尘土。
“你叫什么名字,士兵?”弗莱德问他。
“洛克伦,长官!”他显然并不习惯当众和一个高级军官如此亲密地对话,有些尴尬和慌乱,尤其是在刚刚出丑之后。但我看得出,如果说第一次的打击让他感到受到了侮辱的话,那么第二次被打倒在地已经让这个强壮自负的大汉对弗莱德生出由衷的敬意,这可以从他谨守士兵的礼仪看得出来。
“你的家在哪,洛克伦?”弗莱德柔声问道。
“邦克城,长官!”洛克伦把原本就挺直了的胸脯又往上挺了挺。
“邦克城,已经沦陷的邦克城?”
“是,长官。”洛克伦眼圈一红,潸然泪下,“我的父母和老婆现在都没有消息了。”
“打起精神来,小伙子。像个男子汉,不要垂头丧气的。”弗莱德说到“小伙子”的时候,我暗暗好笑。这个高大壮实的士兵满脸络腮胡子,少说也有二十六、七了,居然被二十不到的弗莱德称作“小伙子”,总有些不伦不类的。
“只是暂时失去联系,不会有事的。有朝一日咱们打回河对岸,有你一家团圆的一天。”弗莱德大声安慰着伤心的士兵,“但首先,我们得守住这座城,打赢这一仗。”
洛克伦猛然抬起头,挺直了身体,大声喊道:“把狗娘养的温斯顿人扔下河,打赢这一仗!谁敢不听长官号令,我洛克伦第一个跟他拼命!”
原本懈怠绝望的军队终于爆发出必胜的信念和勇气,士兵们充满战斗的渴望,高声叫喊着:“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