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又是进化肉!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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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妈,想要彰显一下自身的雄性魅力,所以尽可能狩猎了一只最大的家伙,根本没考虑能不能吃完,浪不浪费的问题。
但好在,这是进化肉,应该能很长时间不腐坏,不至于看着它烂掉,肚子却一点撑不下了。
苍年吃饱了,虎弟却生猛得一批。
只有十几公斤的体型,却硬是吃了四公斤的肝脏,撑得肚皮圆滚滚的,瘫在地上走不动道了。
但这只麋鹿的体型太大了,肝脏又是生物最大的腺体,这只大家伙的肝脏足足有十几公斤,兄弟俩吃撑了也没吃到一半。
见两小只吃饱了,虎妈才矜持地低下脑袋,将剩下的肝脏吃完。
看到虎妈开始吃了,虎爸连忙忙活起来,把麋鹿好吃的内脏,什么心脏啊,肾脏啊,都掏出来给虎妈吃。
不过,因为是进化肉,加上虎妈跟两小只一样,上一顿进食没过多久,也没有怎么饿,只是把好吃的内脏吃完,虎妈便停下了。
等虎妈吃好了,虎爸才开始进食。
可以看出,虎爸也因为暴雨的原因,好几天没有进食了,加上之前跑来跑去,又是拍死雄虎,又是跑去狩猎,运动量不小,因此早就饿了。
它的体型大,食量也大的惊人,血盆大口吃肉也快,让苍年真正见识到什么是狼吞虎咽。
不过几分钟,麋鹿两只粗壮的后腿肉就进入到虎爸的肚子里,估摸着能有六七十公斤的净肉!
但到这,虎爸也已经是极限了。
没办法,它的体重大概在三百二十公斤,吃下体重五分之一的食物,还是进化肉,可以说是大胃王了。
嗷~!
看着剩下这么多的肉,虎妈冲着虎爸,没好气地叫了一声。
太浪费了!
一家子加在一起,都没有吃完一百公斤,这只进化麋鹿却至少是虎爸体重的两倍,光是净肉估计都有三四百公斤。
剩下的至少有三分之二,一家子估计一周内都吃不完。
这样的大家伙,留着等两只崽崽长大了,食量大了,一起吃的话多好啊!
虎妈有些可惜地抱怨着。
而虎爸则是缩了缩脑袋,不敢反驳。
它确实没想过,狩猎这只大家伙后,会浪费的问题。
之前,它光想着在老婆孩子面前,炫耀自己的狩猎本领了!
“确实,就算进化肉腐坏的速度慢很多,但估计也没法保存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以我们这一家虎的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