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里崭露头角 (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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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讲台,他往这讲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师打算给整个教室内干瞪着眼睛的娃娃们上课似的;他身后竟还放块黑板呢!
他站得笔直,气宇轩昂,夹鼻眼镜也擦得干净光洁。坐在后排的克罗宁副检察官对桑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着瞧呗。诺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们在这案子上不知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我简直是想都不敢想!”桑普森没说什么,也没什么可说的。
埃勒里平静地开始讲解,流利畅达地把过去分析案情时的一切事实和推理都罗列出来,以便使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本案内情奥秘还一无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两封恐吓信前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叙述完毕,才稍稍停顿一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就抓住这新推论的要点大加发挥。
“唯一能够投寄这两封恐吓信的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斯·诺克斯窝藏赃画的人,这一点我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斯·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一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么,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们这几个——之外,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格里姆肖的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此人就是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是因为他跟格里姆肖合伙,而且格里姆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个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了,这个事实我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过。
“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写信人就是谋杀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也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里姆肖的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这一点,这是逻辑结构的重要环节。
“进一步讲吧。在检验了打字机打出来的恐吓信之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呢?唔,第一封恐吓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巧得很,凶手报告我们斯隆与格里姆肖是兄弟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这同一架打字机。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鸣顿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第二封的打字,明显地露出了马脚。打字者在打$30,000这一组字眼时,曾经有过失误;从失误中显然可以看出,‘3’这一字键的上排的符号并非普通的标准键盘上的符号。我来描绘给你们看看信上那组$30,000是什么样子,这将有助于讲清楚我现在形成的观点。”
他转过身子,用粉笔迅速地在黑板上写出下列图像:
“诸位现在请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