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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就快速离开了。
宁筱带着两辆马车出了福庆镇,在镇子口停了一下,去买了几个大包子,又往何家村慢慢驶去。
经过路上的“扶风山”山口,突然从山上冲下来五六个山贼,各个扛着锃亮的大刀,一字排开,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宁筱打开帘子,跳下马来:
“各位大哥,有何贵干?”
一个当头的络腮胡子大汉,用他的大刀一指凶悍地说:
“马车上的财物留下!女人留下!其他可以走了!”
“大哥,财物留下也就算了,我看各位穿得如此破破烂烂,可见平日里生活艰难。但人是不能留下的。车上可是福庆镇首富,王员外的家眷。”
一个矮胖丑挫男人色眯眯地说:
“首富的女人,那更得尝尝了!”
“大哥们,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哟!”宁筱冲他们摇了摇食指。
“少他妈废话!弟兄们给我上!”络腮胡子一挥刀,山贼们就一拥而来。
“敬酒不吃吃罚酒!找死!”宁筱铿锵的话语随风而来。
本就是军人,然后才是军医,格斗相当厉害,再加上近期赵清溪的指点,因而宁筱武功进步飞速。
既然自己来找死,那就小试牛刀,验验身手吧!
宁筱用的是把短刀,前宽后窄,因为现代格斗,用匕首比较多,而古代,多用长剑,长枪,大刀居多,所以赵清溪就捎信回云影谷,让宁筱的九师兄专门为她打制了这把短刀,起名朗月。
比普通的宝剑和大刀短一些,比匕首长,也比匕首宽,这样宁筱用起来,更得心应手。
抽出宝刀,宁筱眼中露出凶光,朗月的第一餐就是他们了!
双手握刀,宁筱冲了出去,旋风一般冲进了山贼中间,刀光剑影中,对方顿时鲜血淋漓,惨叫连连!
敢耽误你姑奶奶赚钱,弄不死你们!
山贼一个个倒下,一个,两个,三个……
当络腮胡子最后一个,被宁筱一脚踩在脚底下的时候,朗月已经喝饱了血。
“说吗?”宁筱的脚踩着他的胸膛,还感受到了他的心跳。
“说什么?”络腮胡子一时有点懵圈。
“不说,就去死!”
宁筱二话不说,抡起了她染血的大刀。
“不!我说!——”
一声惊惧的叫喊,络腮胡子居然尿裤子了~
“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