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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
到现在我也没找到什么太有营养价值的内容。就如同史黛拉所描述的那样,这本书作为一本爱情小说而言,男女主角直到第一章尾声还没相互碰面,这在快餐文学大行其道的年代实属不易,而我则完全对这冗长拖沓的剧情失去了兴趣。
它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改编成电影的?史黛拉还说自己被感动得落过泪——要是让我知道有人像这样沉重地爱了我好几年,我一定会被吓得头也不回地飞奔而逃。
至于加西亚怀特临行前留下的那句“他至少爱了你十年”,我只当她是疏于专业技能的判断失误。原因很简单:我不相信世上会有人真的这么干的,更别说当初我甚至不留情面地冷淡拒绝过他。
而如今他时不时语出惊人的“我爱你”,恐怕也只是对过去我的拒绝耿耿于怀的表现,更有可能一时新鲜感引发的短暂迷恋使然。这样的情况我或多或少经历过几次,通常在察觉到对方冒出这方面迹象时我会迅速分手切断联系,等上最多两个礼拜他们的热情也终究会完全淡化消失;我出于某种理由不想和亚瑟这么快就结束关系,但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他也会顺其自然地转移目标到别的姑娘身上。
想到这儿,我把那本书放在一边,决定每晚临睡前拿出它来,当作消遣用的催眠读物。
亚瑟还在沉睡,面朝着我表情安详,对我的小动作全无所察。我脱掉鞋子从他身后的空隙爬上床去,一手扶着被他的体温蒸热的枕头,一手探摸了一下他的额间。
不烫也不凉,很让人舒服的平常温度。我刚要收回手,忽然被睡梦中的他轻而易举地捉住了。
“亚瑟?”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醒来了,于是轻声问道。他仅仅闷迟地哼了两声,抓着我腕部的那只手握得更牢固了,拖到唇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搔弄着我的手心。
被亚瑟不重的力道轻轻一带,我被迫稍伏起身体,呈一种半倚半趴在他背上的姿势跪坐床头。这个角度使我无比清晰地看见了他侧后方的耳缘,从光滑的淡金短发中露出来,上面晒出一圈可爱的粉红色。
我腾出还尚能活动的那只左手,试着触了一下亚瑟耳背隐隐约约发着热的一小块皮肤,他感知灵敏的手指神经性地抽跳着松开,长而挺拔的眉角上扬,口中发出不明所以也毫无意义的咕哝。
他耳垂给我指腹带来的触感酥酥麻麻,我才想起我们已经四天多没有做过了——这无疑是个新纪录,但是我不准备再保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