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小男孩的身份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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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按余之野所说,他读书研究同时,不断地催眠自我一点一点拼凑他记忆里看到的小男孩样子。但,永远只有轮廓和四肢以及衣服上的特点,脸是模糊的,因他当时根本没看清脸,可眼睛那时又没完全病变,所以还有一些印象。
他只记得那个小男孩,破布鞋已经露出脚趾,手臂上交错的三道疤痕,还有一些细微的特征,等等。
他其实并没抱多大希望,但还是在江湖上放了消息出去。
但因给的特征太少,甚至没有名字没有具体的年龄,没有五官细节,非常难找,简直如大海捞针。
很多高手接了活后,都只能说试试,他也没报什么希望。
江湖上曾有人和他说,如果有五官信息最好,因为人即便长大了,但随着骨骼变化,有些画师也能按照年龄和生长方向画出成年的画像,可他最关键的一点竟然没有。
最多只能提供身材骨骼走向,可当年在默县,警方都没找到,过了这么多年,这条线索等于没有。
总之这条消息,放出去很多年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收获。
直到那年,有个寻宝人给他反馈了一条信息,说找到一个人,但不是小男孩本人,而是1999年在火车站目击过余之野以及刘莹,被那个小男孩跪着讨要面包场景的人。
这一点,余之野第一反应是震惊,随即怀疑是遇到骗子了。
要知道当年警方大肆寻找他说的小男孩,贴出目击者悬赏,都没有任何人给出有用线索,时隔多年竟然就有目击者了。他不相信。
可还是抱着试试的态度去见了目击者。
目击者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做进出口贸易的,按他所说,当年他还年轻,那天和妻子刚离婚,第二天赌气答应了单位外派京城的工作,就离开了默县。所以没有看到当时警方贴出来的寻找小男孩的告示。他在京城没一个月又出国了。最近一段时间才回国。
因常年做生意和江湖上的人打交道,所以这才找到的他。
他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他那天和妻子离婚了,非常伤心,甚至想过轻生,而且第二天就离开了。当时看到刘莹带着余之野的画面,想起了自己未出生就被妻子打掉的孩子,打消了轻生念头,所以记忆非常深刻。
虽然那天刘莹带着余之野休息的地方,是在火车站后面背街没人的遮棚下,但他因在那边想要轻生,所以看到了。
那个目击者描述了一下看到的大概,包括买汽水给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