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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举行的地点是一个光秃秃的小教堂,室内点着烛光,墙粉刷成了白色,看起来非常简陋,只有东侧山墙上摆放着一个华丽壮观的圣坛。看见那个圣坛的外观,格兰特感到极为诧异。这些修士也许贫穷,但另有财物来源。白色天鹅绒布上陈放的容器和耶稣受难像可能是海盗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个天主大教堂掠夺过来的。格兰特原本觉得这里的生活与世隔绝、穷困潦倒,很难将他所知道的赫伯特·哥特贝德的形象和这种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要知道戏剧化的表现没有观众只能展示给自己看,很快会使人厌倦。但是一看到那个圣坛,他又迟疑了。赫伯特也许找到了一个真正的组织。

仪式的内容格兰特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坐在侧窗旁一个昏暗的隐蔽处,从那里他可以看见所有参与者的脸孔,约莫二十个人以上。他发现研究这些人非常有趣。有些是怪人(脸上的表情一看就不想开会,只想复兴土风舞);有些是狂热的宗教徒[寻找现代刚毛衬衫(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着,以进行自我磨炼或自我惩罚的工具——译者注)的受虐狂];有些人头脑简单;有些人自我矛盾,寻求内心的平静;有些人与世界矛盾,寻求圣洁的殿堂。格兰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们,当看到最后一张脸的时候,他的眼神不由得停住了。究竟是什么让那张脸的主人选择这与世隔绝自我否定的生活?那是一张蜡黄的圆脸,圆圆的脑袋形状古怪,眼睛细小,鼻子臃肿,下唇松垮,当他反复念着仪式的祷词时,下唇总是垂下来包不住牙齿。小教堂里其他人都能轻易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合适的位置;负责人属于神职人员,这一个属于神经科的候诊室,这一个属于下岗人员辅助处。但最后一个人适合哪里呢?

答案只有一个,法庭的被告席上。

“所以那个人,”格兰特对心中另一个自我说,“就是赫伯特·哥特贝德。”当然,等看到这个人走路的样子之后他才能确定,他只见过那人的走路方式。不过他准备根据自己的判断赌一把。最优秀的法官有时也会犯错——说不定哥特贝德是前排那个看起来一脸无辜的瘦子——但如果哥特贝德不是那个下唇松垮的油滑家伙,他会非常惊讶。

午夜过后,这些人鱼贯而出时,他一点疑问也没有了。哥特贝德的走路方式十分独特,走起路僵硬笨拙,肩膀来回晃动,这种姿势非他莫属。

格兰特跟着他们走了出去,然后找到了神父。最后一个离开小教堂的叫什么名字?

那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格兰特劝说了神父一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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