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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简单了很多。
“小侯爷,这·····”
“这些就是你亲手栽种的花子?”
“听秦二哥说,叫红薯?”
程咬金的目光落在了板车里的八株红薯上,很是好奇的趁着月光仔细打量。
昨日他刚到军营,便带着人准备晚上的酒会。
今天又是忙了一天,现在才终于得空过来看看。
这八株红薯,在军营里都已经要传遍了。
据说,这是小侯爷最珍贵的东西。
不仅让仆人日夜守护着,就算只要自己有空了,就绝对不会换地方。
而且,还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
红薯!
这个名字谁都是第一次听说。
所以,程咬金忍不住过来看一看。
“是啊。”
“程伯伯,它们的名字就叫红薯。”
张楚温柔道。
“小侯爷,我听处默说,这是你师父他老人家生前最喜欢的花?”程咬金疑惑。
“咿?我怎么听说怀道说,这是小侯爷的青梅竹马送给小侯爷的?”秦琼同样不解。
张楚苦笑。
这都哪跟哪?
“两位伯伯,别听他们胡说。”
“这不是花。”
“红薯,是一种庄稼。”
“和粟米,小麦一样。”
张楚轻声道。
“庄稼?”
“能吃?”
程咬金眼睛一亮,下意识的搓搓手,想要尝一尝。
张楚急忙拦住了。
“程伯伯,还没好,等收获了,到时候我送你些。”张楚迅速说道。
“这样啊。”程咬金老脸一红,觉得自己有点太过于馋嘴了:“不过,小侯爷,既然就是个庄稼,也不是啥重要的事,你为啥要日夜守护?”
“有那么好吃吗?”
“我还真不信,地里的庄稼,能比肉还好吃。”
程咬金感到很奇怪。
他想想,日夜守在这八株庄稼前面,如果换做自己,真的是要够死了。
可是,听秦琼所说,张楚这些天,却如同望夫石般,日复一日,只要没事就坐在红薯面前。
看着。
盯着。
望着。
丝毫察觉不到疲累和无聊。
秦琼,程处默和秦怀道也都望向了张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