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挑战 (第4/8页)
松本清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傲轩小说网www.axxs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以毁谤名誉提起告诉,这么一来,原告佐山道夫势必得接受调查,以认定犯罪事实。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查办他了。”
这方法虽偏离常轨,也算是权宜之计。
樱田的这番“进言”,令桑山踌躇不已。他提出的虽是邪门歪道,但既然检警双方都无意重新展开侦查,只好求诸其他方式。由过去的案例可以得知,检方接到第三者告发,一定会着手侦办。当“正途”不通,就得采取某种程度的权宜措施。
桑山会这么坚持不为别的,他无法漠视无辜的人因冤罪被处以重刑。国家以法律保障人权,其本身的官僚机构及官僚意识,却坐视人权遭受迫害,而内部的检察官明知此一情形,又受限于检察院“指挥暨命令”的上下秩序,无计可施。
二审尚未判决,高等法院的审判长可能做出如下判决:“一审虽已详细检讨各项证据,对于发现被告自白内容真实性之努力仍稍嫌不足。即使如此,考虑到被告的人格卑劣且虚伪不实,认定该自白具自愿性,得采为证据。”(二审维持原判,仍判有罪之判决文书的例文)又或者认为“综合以上各项证据、证词及状况证据可知,司法警察在侦办过程中受偏见误导,认定被告涉嫌而疏于追查事实真相,并以不当手段强迫被告自白。一审未能指出被告自白内容多有矛盾及谬误,实感遗憾”。(二审推翻一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之判决书的例文)前者的判决如缺乏关键性的新证据,难于高等法院二审获判无罪。为挽救无辜百姓免于蒙受牢狱之灾,二审为关键。
“这件事交给我处理,绝对不会给您添麻烦,一切由我樱田负责。”
樱田长期受桑山委托“私下”调查佐山道夫,自然而然地在内心深处衍生出彻底追究的坚持。
“那就交给你了。”桑山表示同意。
“太感谢您了。”樱田将双手摆在膝上,鞠躬致意。
此时,他已经痛下决心,即使辞职也在所不惜。
“首要难题是,这件事需要杂志社帮忙。”
既然要在杂志上公开指名某人为“凶嫌”,杂志社若不坚决果断恐难以应付。
“我认为可以找《女性回廊》。”樱田提议。
“那不是枝村幸子以前担任编辑的地方吗?”
“没错。对杂志社来说,这是为前员工的惨遭杀害来报仇,投入程度会比其他地方更加积极。”
“嗯……”
“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让佐山控告杂志毁谤名誉,最近常有周刊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