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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可心之所至,你在哪,他就想在哪。
但你不记得他了,你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你和他约定好的,可你却成了那个忘记的人。
其实有时候我真羡慕你,庞蔓,你能忘掉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忘掉那个女人给你我他带来的是伤害,忘记那些恶心的摧毁神经的事。你都忘了,最后你就像个正常人一样开始新的生活,有新的朋友。
没忘的人,永远都被困在那个噩梦里。
在满是血腥,只有生肉为食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可我们不是天生邪魅啊,是实实在在的人,是人就有人性,有人性就会在这种丧失人性的环境中崩溃。
你忘记了谢晨鸣,可他没忘啊,他感知到你的陌生,你本能对他的厌恶。
是啊,吃生肉长大的人,身体会有味道,皮肤会长出红疹。他本就是个让人一眼就厌恶的孩子。他之后很久,都很大了,才把饮食改过来,渐渐味道和身上的疹子才退去。
我也是。
可当时他最在乎的你,眼中的厌恶,让他无地自容,从福利院跑出来,他是自卑的,在你忘记他并且厌恶他的时候,他只能默默退到暗处。
庞蔓,有时候我在想,谢晨鸣如果当时留在了福利院里,肯定不是这个结局。他最起码会接受教育回归社会,得到更多人的爱和关心,活得能像个正常人。也不会最后那么傻,中了李凤英的计。
可当年的一念之差,你一个厌恶的眼神,就像蝴蝶效应,他自己放弃了可以走进阳光的日子,甘愿成为你的影子。
李凤英留谢晨鸣一命,就是觉得他有用。
他是个好驯化的,就像犬类被驯服了,就会认主。那些年我想让他和我一起策划挣脱李凤英的计划,一开始多不容易,他根本拐不过来那个思想,没受过教育,只认一个主人,他根本不明白什么是自由。
直到十岁的时候来我没办法了,耍了点心机,让他认我当主人,他才渐渐地同意和我一起摆脱李凤英。
后来我尽量让他接触社会去工作,虽然他还是沉默寡言,但最起码,看起来像个人了。
可骨子里的自卑,和与众不同,是改不了的,包括我,只能在社会上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李凤英留下他是觉得他有用,我后来才知道,李凤英是看上谢晨鸣身形和我相似,我们一块生活了很久,在李凤英有意的引导下,我们习惯细节都很相似默契。
那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