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不敬皇宗帝祖!?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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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帝制时代。
乃是典型的王在法上形态。
包括商君之法,也是围绕君王为核心的法。
依旧是王在法上!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华夏儒生的创造力了。
既然帝王必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那便可以用天道灾异的名义框限之。
而【天道灾异的解释权】又在谁手中呢?
自然在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手里!
以至于汉朝之后,历朝历代都出现了一个很着名的现象。
但凡九州各地发生了水患、干旱、蝗灾,皇帝立马就得颁发罪己诏。
比如汉朝皇帝,便有十五位表示敬天爱民,罪己责躬。
其中汉宣帝罪己8次。
汉元帝罪己15次。
汉文帝罪己12次。
再往后。
唐朝八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宋朝七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尤其两宋期间,灾害频发……
这就导致有宋一朝,皇帝几乎年年罪己,甚至一年罪己两次。
万方有罪。
罪在朕躬!
诚然。
在许尚看来,不断走向集中的帝制皇权,理应有所框限。
但这并不意味着后世儒家士大夫可以一手遮天!
他今日……
便要把天人相应,天人相通全部扼制在摇篮之中!
注意。
不是扼杀。
而是扼制。
皇权的绝对集中,也未必全都是好事。
所以。
许尚从很早便想好了具体的应对策略。
即:三分天命。
权力这个东西,最妥当的办法便是一拆为三。
皇帝不可以乱来。
儒家在【天道灾异的解释权】方面,也必须得有所平衡。
当然。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先顾及一下辩论的胜负。
许尚打算让小儒生用荀子的天人相分,去对付毛亨的天人相应。
我拿你老师的学说制裁你!
我看你怎么办!
尔还敢欺师灭祖不成?
如果毛亨真能豁得出去……
许尚再让扶苏用后手对付之,此为万全之策也。
就这样。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