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练字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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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安乐郡主练的却是时下女子最喜欢的簪花小楷。
她嫁入靖国公府后,应该很少练字,因为江明珠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安乐郡主的手稿。只在一些书本上,见过她字迹娟秀的批注。
那些书,便都让她收集在一处。仔细甄别,确认是安乐郡主的字后,她又花了几天时间研究那些字的笔法笔锋,有所领悟后才开始临摹。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如今写的字,也有了八九分安乐郡主的影子。
当然这还不够,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半个时辰后,她才放下笔来。
拿着自己写的字与安乐郡主书页上的字比对了一下,她还是很满意的。
许是因为身体太弱的缘故,其实安乐郡主的字是偏绵软无力的,若是以前的江明珠要学她的字,定然是千难万难。但对现在的她而言,要写出绵软无力之感来,实在太过简单。
如往常一般,将写满字的纸张一张张收拾好,放在她特意令微雨找来的大藤箱里——那箱子专门做了隔层,上面放些衣物,隔板下面则放她写的这些字。
她当然也想过要将这些纸都烧掉才能安心,只是现在炎热的天儿,她实在没理由叫人送炭盆进来,更别提日日叫人送炭盆进来,这不是此地无银是什么?
刚收拾好,就听微雨在外头道:“夫人,三房那边传了消息过来。”
……
这夜夜黑风高,天空上唯有疏星点点。
温星茵换上丫鬟的衣裳,叮嘱神色惶恐的丫鬟守好门,便低了头,脚步匆匆往西南处的角门走去。
一路上很顺利的到了角门。
守门的两个小厮早已经被她的丫鬟收买过,见她过来,并不出声询问,悄悄儿开了角门,让她出了府。
温星茵一出府,便加快脚步往巷外走,刚到巷子转角处,便瞧见路边阴影里停着一辆不起眼的粗布马车,车辕上坐着个小厮。
那小厮一见她,便立刻下车来,十分恭敬的迎了上去。
“姑娘,我家爷在车上等着您呢。”
车帘掀起,露出一张含笑的俊脸来。
那男人约摸二十三四,一张脸虽不及温家男人们俊逸,但也很是好看,更兼之他有一双天生多情的桃花眼。
被那双眼睛注视着,温星茵便觉脸红心跳。
男人对她伸出手,她并不迟疑,将自己的小手放进他掌心里。由着他合拢手心,轻轻用力,将她带进了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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