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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的夏天一向少雨,空气中带着难以缓解的燥热,即使如今正处于弯月如钩的夜晚,闷热的感觉依旧会让人感觉喘不过气来。
不过,在一个环境里呆的时间久了,就会适应环境、乃至忽视环境。
然而此时此刻,那个一直管陆纵叫“陆哥”的混混,突然发觉a市的闷热让人难以忍受。
他感觉自己简直身处在蒸笼之中,背部大颗大颗的热汗正沿着脊椎往下滚。他身后的阿翔也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表情近乎痴呆。
不远处夜市的吆喝声、叫卖声、喧哗声还在飘进这条巷子。
被陆纵用血红眼睛死死盯住的小混混却感觉,那些声音已经离自己很远了。
“陆、陆哥……”他都已经快哭出来了,“不是我不听陆哥的话,但是这真不行啊。”
他确实是个混混。
但他做混混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学习不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又不是因为他想进局子里呆着!
陆纵猩红的眼珠缓慢地动了动,他嗓音已经被熬得沙哑:“是我让你动的手,出什么问题也跟你无关。”
“……”
这不是无不无关的问题啊!
脑袋那个地方是能随便打的吗?万一一错手就打死人了呢?
他们混混打群架的时候,只要没喝酒,没上头,没有深仇大恨,都不会轻易亮刀子,打脑袋的。
得是什么疯子才能无缘无故,没仇没怨,一开始就冲着头打啊。
哦对,陆哥他确实一向都是这个风格,他一向都这么疯。
小混混心中一时叫苦连天,深恨自己竟然会选择在晚上出门。
他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两步,又被陆纵血红眼珠的注视给钉在了原地。
不行,我绝对不能接那块砖头……万一我把陆哥的凶性给打出来,他反而要打死我呢。我得想个方法,方法……
小混混吞了口口水,心里渐渐坚定了那个念头。
明着拒绝不行,那就甩锅吧。
他吸了一口气,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行的……我连鸡都没杀过,不然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