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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地说。
这是他迈向他的第一步。
简陆双手还拿着药剂试管和魔法糙药,面无表情地道:哦,很好,继续努力。”
然后转身又扑进了实验室。
海因斯:……”
等简陆终于智商在线后,才发现默默地蹲在一旁帮他处理魔药的海因斯,顿时心里有些愧疚,揉了揉他的脑袋道:海因斯,恭喜。为了庆祝你成为光明骑士,明天我带你去威加森。”
海因斯这才高兴起来。
第13章
威加森是一家位于伊蒂斯帝都的酒店,一家无论是装修或者菜色都很奢华高档的酒店。
远远看去,便能看到酒店那扇金光闪闪的大门,镶嵌着瑰丽的宝石,流溢着璀璨的色泽。白色的外墙,雕着一种高级魔法花的柱子,铺着金色地砖的光洁地面,撇开的大堂可以看到拱立在架子上的魔法灯,墙面上绘画着奥拉雯大陆的各种种族的浮雕,泊着金色,穿着统一服侍的侍者穿梭其中,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这是海因斯最爱来的地方。
除了里面的菜色确实不错外,还有一个原因,它的装饰,金光闪闪什么的,简直就是龙族的所爱。即便海因斯现在还没有觉醒huáng金龙的血统,可是他骨子里对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有一种狂热的喜爱。
如同喜爱着简陆那头在月光下能闪闪发亮的银月色头发一样=。=!
威加森酒店bào发户一般的装修恰好戳中了海因斯的心。
简陆发现海因斯对金光闪闪的东西产生莫名的狂热时是在自己赚了第一笔金币时,当时海因斯看着那堆在一起的金币,双眼亮晶晶的,简直对它们爱得像什么似的,初时简陆以为他只是因为穷惯了,对金钱比较执着。等好几次都是这样后,简陆便发现,是海因斯体内的血统作祟了。
海因斯对闪亮东西的喜爱之情,表现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之上,从衣食住行到武器,喜欢颜色鲜活、金光闪闪的东西,若非简陆制止,他就要将自己的衣服都弄成了镶着宝石的金色的了。
海因斯朝他笑着应了一声,转身走进了那扇宫殿的大门。
等海因斯离开后,站在宫殿前的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走过来,他的脸庞非常有男性味,但从左脸颊到右下角处有一条蜈蚣型的疤痕,看着十分恐怖。
阁下是送海因斯过来的?”
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