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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我们到达了金国。
刚到金国,徐明珠就诊出有了身孕,很快,她被册封为太子的侧妃,一时风光无限。
而我被分到浆洗房。
只是,徐明珠为了在我身上找到优越感,将我调值为侍茶侍女。
经多月持续的风吹日晒,粗重工作,我的皮肤已粗糙不已,毫无公主之态。
她也不必担心野利腾看上我。
每每野利腾来时,她都让我去侍茶,让我看着她有多受宠。
那一日,我如往常般为徐明珠端上茶水。
她故意将茶盏掉落,热茶洒在她的裙面。
“啊!”她惊呼了一声,而后护住肚子。
野利腾的脸色瞬间变冷,狠狠地说道:“来人!将这奴婢拖下去,乱棍打死!”
这位金国的太子,暴戾恣睢、残酷无情,不将人命看在眼里。
而我这个仅有几次发泄对象的人,他也早已忘却,毕竟我的容貌比之前苍老太多,青丝也已有了华发。
我还未出声,徐明珠施施然地跪下,轻柔道:“这是我曜阳的同胞,虽笨手笨脚,但也没酿成大错,臣妾也没受伤,看在臣妾的份上,还请饶她一命。”
我知道,她不会让我那么快死去,她还要我看着她登上金国最尊贵女人的位置。
她看向我,“要不让她去马舍吧。”
就这样,我被安排在马舍。
眼前这匹马,深棕色,身形修长,体型匀称,脖颈修长而显高贵,是世间难得的汗血宝马。
如果我没猜错,这是长公主野利阿曼新得的爱马。
汗血马野性十足,极难被人驯服。
金国的驯马师对它也毫无办法,而为了躲避阿曼公主的责罚,让我去照料。
他们料定我无法好好照料汗血马,届时将过错推到我这个低等奴隶身上,是杀是打,就随阿曼公主意了,反正我的命不值钱。
这匹汗血马是我在金国唯一的机会。
霍牧是曜阳国的最优秀的将军,爱马如命,也是最出色的驯兽师。
我与他两情相悦,他与我讲战场的残酷和厮杀,以及如何与马相处。
是的,马是要用心相处,而不是单纯用来训的。
我从他身上学会了如何用心与马相处。
所以,与马相处,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一个月后,我跟汗血马与马为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