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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白瑞德又帅又有钱,还那么爱她,她怎么就想不开呢!”
郝靓在心里翻个白眼,十二岁的女孩读名著不是坏事,可那白瑞德就是书里的年龄,也能当她父亲了吧,真是够成熟。
倒是不用担心她早恋了,小萝卜头儿想成为白瑞德,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至于于浩洋,则又是另一番情形。
他就像春天的柳树,火速地抽枝发芽,然后随风招摇,是的,他的确是很招摇。
于浩洋本来是清秀小白脸类型的,连身材都很瘦长细弱,儿子肖母,郝靓一度怀疑仅有李冰的基因在他身上得到了体现,可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不过是一年风雨无阻的锻炼,于浩洋不仅个子至又窜高了不少,让本就偏高的他在一群青涩男生中鹤立鸡群,就连三围啥的也有所增加——不要怀疑,真的是三围,据郝靓观察,这小子有胸肌了!当然,具体观察现场是要追溯到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当时小美男学习到深夜才去洗澡,出浴后被某郝姓瞌睡虫摸黑去厕所的时候误打误撞投怀送抱,结果嫩豆腐没吃着反而被猛地推开,后脑勺摔了一个大包半个月才下去,那晚郝靓最鲜明的记忆就是前额结实有弹性的触感和后脑勺闷闷地钝痛,一样的令人印象深刻。当然,这事到底不光彩,不提也罢。
总之,十五岁的少年不仅身材发育,脸庞也慢慢褪去儿时过于女性化的俊秀,慢慢体现了男性特征,加上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过人的运动天赋,于浩洋走上了往校园白马王子发展的不归路,走到哪里都有女生偷看、娇笑、还有刻意搭讪。
可惜的是,于浩洋够白马,够王子,却不够阳光。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学习上,剩下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运动,女生们想正大光明发花痴,也只有趁他在球场上挥洒热汗和多余精力的时候。
这天下午放学,郝靓照例和同宿舍的几个女生一起去食堂打饭,见今天她们打了饭之后不是在食堂找座位吃,而是捧着饭盒往外跑,忍不住有些纳闷,一个女生向郝靓解释:“今天高一有篮球赛。”
郝靓点点头,表示知道:“那怎么了?”
几个女生相互看了一眼,有人笑嘻嘻道:“有小帅哥就着下饭,利于消化。”
另一个女生撇撇嘴:“直接说你想看于浩洋打球得了,还七拐八拐。”
“哈,难道你不是吗?再说我也没说小帅哥不是于浩洋啊。”
郝靓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于浩洋这前叛逆少年已经风靡到这种程度了吗,连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