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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红缨一抖,枪头直取,使人闻风丧胆。
她一掌击出桃花枪,空中发出一种颤抖的铮铮声,她踏地飞起,在空中接住回身一扫,满地刚落的残叶被扫到一角。
桃花枪再一刺,那堆起的残叶便如北风掠过,四散飞起。
她于乱叶中飞身,长枪所到之处,皆是尘埃卷起。
一扫,枝叶满地。
二扫,石子震起。
三扫,疾风凌人。
一身素白衣裳的宋华菱,身形快如闪电,若非红缨枪的红色,根本分辨不出她的方位。
可分辨得出也没用,那变幻莫测的枪法,不知道什么时候枪头会对准什么哪里。
这一练,便是半个时辰,她双腿凌空一展,矫健轻盈的身躯飞速几个旋转,回身以内力催动长枪一击,便见一块圆石顿时化作尘埃。
陈福惊叹之余上前查看,只见满地的残叶都被刺穿了一个洞,无一例外。
陈福惊喜无比,“姑娘的枪法,使得比诸位少将军还要好,几乎可以媲美国公爷了。”
宋华菱把长枪持在手中,很是趁手,额头上有细碎汗珠,脸嫣红,如一朵盛放红梅,终于苦练一个月,已经恢复下山时候的水平了,“那这一次我出门,那带着桃花枪而去。”
援军是一定会有的,只或许会太迟,所以她要召集万宗门和一些旧友先上战场,与北冥王一同守到援军抵达。
北冥王如今与沙国在南疆开战,沙国的动向他会知道的,当然,探子不可能纵深进沙国,所以得知消息的时候,北冥王很难迅速调整战术应敌,始终兵马有限。
下雪了,轻雪坠枝。
已过午后,申时左右的天空,一片飘白。
漂亮的雪景,宋华菱无心欣赏,只盘算着这一路要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南疆战场。
枣红马虽说可日行千里,但实则不行,一天能走五百里就不错了。
所以,她不可能日夜兼程,一定要给枣红马预留休息的时间。
她预算五天可抵达南疆,这是保守估计,如果马儿脚程快些,四天便可抵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