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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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有嗜血鱼妖这件事,慢慢变得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京城哪天都有新鲜事,隔几日就能出现一件让人津津乐道,能足足乐道好几日的新鲜事。比如说这回,宋飞凉和曹三斗了许多日子,似乎是不乐意斗了,又写了首诗,这回跟豆腐没关系,倒是跟酒有了关系。
喝一小瓶花酒,宋飞凉能连写三百首诗,不带重样的。
可惜那花酒他就喝了一小口,剩下的都叫曹三喝了。
京城百姓一面好奇那酒当真如此好,一方面又好奇,为何宋飞凉和曹三喝同一瓶酒,他们不是互相看不顺眼,天天恨不得撸袖子打架么?
说来说去,似乎还是因为酒香?
吏部侍郎咸平消失一段时间,再出现,大家便忽然发现一件事:咸平的腿脚好了。
当初咸平腿断,宫里的御医一波一波的出宫,民间神医也请了不少,甚至霍老都亲自帮咸平看过,也是他帮咸平正的骨。
饶是如此,咸平断腿的地方也经常疼,有时候都不能走路,俨然是瘸了。
按理说咸平这样有残缺的,且走起路来并不雅观,是不能在朝为官的,然而咸平是吏部侍郎,正三品大员,掌管大秦官员有关的事,乃是重中之重,当时根本没有人能替代咸平的位置,他又是皇帝心腹,这个吏部侍郎就一直做下来了。
如今咸平消失一段时间,忽然出现,竟是腿伤完全好了,不但走路看不出异样,还能跑能跳了。
有人问起来,咸平便神秘一笑道:“我这伤是在保育堂医馆治好的,不过我还喝了花酒。”说这话的时候,咸平那叫一个得意。
当时花酒酿出来,他正在医馆养伤,近水楼台先得月,逮着小幼崽磨,磨了好些日子,也喝了好些个花酒。
说这无心,听者有意。
隔几日,传出来的话就变成了:咸平是因为喝了花酒,腿伤这才好了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咸平腿伤那么严重,京城百姓都知道,又亲眼看到他健步如飞,身子骨看着都比以前硬朗,顿时信了花酒的说辞,于是都想尽办法过桥买酒。
“大人,你看。”雷电幼崽捯饬着小短腿跑到前面,打开木箱。
里面全都是金灿灿的金子。
“大人,这里还有呢。”利爪幼崽跑过去,打开另外两个木箱。
屋里所有木箱都打开,全都是金灿灿的金子。
“很厉害了,任务超额完成。”燕洵笑眯眯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