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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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