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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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上的脚印或为了掩盖血迹而挖土掩埋的不正常痕迹。
“可这井旁地面却什么都没有,那么尸体是死后才被人扔到这里的?”
正是。所以需要细察周围是否有脚印、车辙之类的痕迹。
“方才检肉尸时检到脊背、两臀,两胳膊、两腿肚,不是也发现了有尸斑么?尸斑是人死时体内血液坠积到下方形成的,若是才死了就给人抛到井里,尸斑也该集中在上半身靠井底的地方,现下这尸斑看着却像是至少在平地上停了一天的尸体。”
桓凌又忆起了那尸体背后紫红的血迹,身上几处翻着黄色脂肪和红色血肉的伤口、被井底软泥糊得模糊不清的头脸……他忙看向宋时,靠他的形貌洗去记忆中可怕的景象。
他还年长宋时几岁,看着都止不住嫌恶,宋时竟能跟着仵作细细察验那尸体,就凭着尸斑还有些别的东西推断出那人死去的时间、地点、杀他的是什么凶器……
若非一心只要为百姓主持公道,他一个县令公子何必做这些又苦又累、全无好处的贱业?而他家人从广西偷偷查探了宋时做的事之后,回去竟说这叫“把持诉讼”——得是多么黑白颠倒才说得出这话来?
他胸中一片暗火,既恨自家人行事不正,又怜惜宋时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些事。他倒宁愿宋时还跟在他家时一样,每天只是读书,随便应付着孩子玩玩,把工夫都花在自己爱做的事上。
比如制制杀虫剂、办办大会、编编曲子什么的。
做这些事时,他眼中总会透出异样明亮动人的光彩,可见他是真的喜欢这些事。
那么检尸、查案这等事就该由他主持,宋时只要做自己真心喜欢的事便够了,何须这样日日替他忙碌?
对了,说起大会,府里还有个来请宋时参加讲学会的苏州才子呢。苏州是天下富贵风流之首,有这些才子陪伴着也不会出什么事,不如就叫他去苏州玩一趟?
桓凌心中如此盘算,一面跟宋时两人搜遍了井台周围,取着了几枚深深印进土地里的脚印。天色将晚,地上的东西渐已看不清,剩下的还待再排查,桓凌便做主,叫人留下看守现场,宋时跟自己回了衙门。
桓凌安排人服侍他们沐浴更衣,吃了些点心,便把那位苏州才子请到堂上。
徐珵这几天找宋时就要找断腿,找着人后又受了惊、出了丑,找回场子的心无比迫切,上堂后便托着柬帖对宋时说:“元玉此来正为来请宋君到苏州参加讲学会,请柬在此,请宋君万勿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