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贪腐之案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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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
嫔妃说,我就算是最小的了,今年十六岁!
我说,哎呀,我可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嫔妃说道,求吾皇赐名!
嗯,好,就叫起妃!
嫔妃谢主隆恩!
我说,你跟我去王贵人那坐坐!
走!
我准备好了!
我说,洗漱洗漱!
起妃说道,我早上洗过了!
我说,你玩泥了?
诶呀!
擦到脸了!
我洗洗!
过了一会,我说,好走!
到了王贵人那,我说,王贵人可在?
在!
在!
在!
侍女说道。
我说,王贵人可好?
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坐坐!
这不带着年龄最小的起妃!
王贵人说,怎么这么小!
这不小孩吗!
我说,先在宫里住着吧!
王贵人说道,做我女儿还好!
起妃说道,王贵人可是认真的?
嗨,就是说说!
你是嫔妃!
说着,就到了该上朝了。
我说,有事奏来,无事退朝。
这时,李然说道,臣有奏!
我说,递上来!
我一看就知道是贪腐!
我说,你说说,李然!
李然,说,这民间流行一句话,到了官府找县太爷,花钱使银子,保平安!
我说,可是真的?
嗯!
是真的!
臣调查过!
我说,开此先河是何人?
无从考究!
吾皇!
查,刑部缉拿!
我说,就是官再大也得拿下!
说完,李然说道,刑部尚书,每每的收银万两!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说,刑部尚书可有此事?
刑部尚书说,臣有此事,就法而言,臣不是犯法!
我说,好!
就这样!
李然说道,这银子是少,可是,民情坏然!
我说,修改法律!
法言,
凡收银过百两,贪污行为,撤职纠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