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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严苛的训导,与我的灵魂产生共鸣。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又有父母作为表率,他们以清教徒的戒律约束我最初萌动的激情。这一切最终引导我崇尚人们所说的“德行”。在我看来,克己自律同别人恣意放纵一样,是天经地义的。我并不厌恶遵循严格的戒律,反而以此为荣。我对未来的追求,与其说是幸福,不如说是获得幸福所付出的无限努力。在追求的过程中,幸福与德行已经不分彼此。当然,我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尚未定型,未来的发展还有很多可能性。不久以后,对阿莉莎的爱慕,让我毅然决然地走向这个方向。这场内心的顿悟,让我认清自己:我性格内向,不太开朗,虽然期待被人关怀,却对他人漠不关心;我没什么进取心,除了想在克己方面获得胜利之外,没有其余的梦想;我喜欢学习,至于玩耍,却只喜欢需要动脑筋或付出努力的游戏;我很少和年龄相仿的同学交往,偶尔同他们玩耍也只是为了维持友谊或是出于礼貌。然而,我同阿贝尔·沃蒂埃却成了朋友。第二年他转学到巴黎,进了我们班,成为我的同学。他是个可爱的小伙子,有点懒散。我对他的喜爱多于钦佩。同他在一起,至少可以聊聊勒阿弗尔和芬格斯玛尔,这两个地方正是我魂牵梦萦之地。
我的表弟罗贝尔·布科兰也在我们高中读书,是寄宿生,比我们低两个年级,只有在星期天我才会和他见面。他与我的表姐妹完全不同,如果不是她们的弟弟,我根本没兴趣见他。
爱占满我的心。只因爱情之光的照耀,与罗贝尔和阿贝尔的友谊才有些意义。阿莉莎如同福音书中所描绘的无价珍珠,而我就是那个为了得到它,不惜变卖一切家当的人。因为还是孩子,我就不能谈论爱情吗?我把对表姐的这种感情称为爱情,难道错了吗?可在我的余生中,没有其他感情能够以“爱”命名了。而且随着年龄增长,尽管我的肉体有了躁动的欲念,但对阿莉莎的感情却始终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我在幼年时只想配得上她,后来也不苛求更直接地占有她。无论是努力学习还是与人为善,我做的一切冥冥之中都是为了她,我甚至还发明一种更高尚的美德:常常瞒着她,把为她所做的一切当成是不经意的行为。我陶醉在自得其乐的谦逊中。唉!还很少考虑自己是否开心,最后养成习惯——若不费劲就无法使我感到满足。
这种好胜心莫非只激励了我?阿莉莎对此似乎无动于衷,她没有因为我或为了我而做任何事,可我付出的一切努力却只为了她。她有一颗纤尘不染的心,身上的一切都保持着最自然的美。她的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