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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先生”从垃圾箱里扒拉吃的,偷窥过精神病院的年轻的护士和医生做-爱,他总是忍不住在电线杆子旁分腿小便,也常常忘记用手拿杯子。
有一个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女精神病人将自己的剩饭给“先生”吃,先生就当她是主人,医生性骚扰这个漂亮的女精神病,女精神病反抗,先生因为曾遇到护士和医生做-爱时被辱骂驱赶,从而在主人遭到侵害时一声不吭,趴在地上啃他的那根骨头。
女精神病人怨恨“先生”,认为他见死不救,便想方设法勾引“先生”,但是因为先生是一条狗,并不能理解对方的做法,反而愉悦地扑上去舔女精神病人的脸。
贪欢的护士,看到先生的大鸟非常垂涎,她牵来一公一母两只狗,让它们交-配,然后先生没有理会模仿母狗行为的女护手,反而对母狗心生爱慕。
母狗医院的医生当成流浪狗驱赶,它咬伤了试图攻击它的护士,先生想要帮助母狗,却被随后赶来的医生按倒在地,先生奋力挣脱医生,他从窗户里,看到母狗痛苦地样子,他决定救出他的伴侣,于是先生从五楼窗户跳了下去……
很难想象,擅长写纯爱的雷蒙德,会写出这样一本完全不同于他之前任何一部小说风格的作品。
整本书没有爱情,若非要往爱情上扯,“先生”和狗或许是有爱情的。
但读原著的时,却不会有爱情的感觉,所感觉到的只有匪夷所思的荒诞。
苔米在改编剧本时,最大限度保留了这种荒诞感。
当然她也删了很多东西,比如原著小说中,公狗是在和先生的争夺伴侣的对决中,被先生活活咬死的,又比如先生和护士,是有那么一段看似是男和女,事实上是人和畜的一段做-爱经历。
之所以删除这些,是为了加强先生和母狗那种畸形恋爱所造成的视觉冲击。
毕竟小说和电影,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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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这本书和这个剧本多么的惊世骇俗。
你不得不承认,先生,是一个非常具有难度和挑战性的角色。
因为从头到尾“先生”都没有流露出一丝丝属于“人”的意识。
这一角色,从头到尾,都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狗。
而演员,也必须将这一特质呈现出来。
事实上,除了文特森·卡塞尔,苔米心中也有一个朦胧的备用候选人名单,这些演员没有一个是符合大众审美中“美男子”的定义,且都具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