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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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李逍遥和林天南攀上了亲戚,原来林堡主是沈光现在这个身份,酒剑仙司徒钟的师兄,蜀山仙剑派掌门人独孤宇云的结拜兄弟!
这也是位有故事的男人啊,以蛐蛐凡人,竟然和已经成仙的独孤宇云义结金兰,那可不是一般的有机缘,放在武侠里,绝对也是主角待遇了。
于是一个喊着“贤侄”,一个叫着“叔父”,比起原剧情中,林天南对李逍遥更加客气,更加热情。
为啥?
因为沈光的隆力奇集团啊,大蛇丸、蛇皮果、蛇油果酸护肤霜三大产品如同旋风一样席卷了大江南北,就连姑苏城里,都开了隆力奇的专卖店。
现在这些土财主、富员外们如果不能买到护肤霜、花露水,简直都是后院不宁的节奏,这些夫人小姐每天没啥事情做,聚集在一起喝茶聊天,互相攀比服饰首饰那是常态了,现在唻?
人家身上香喷喷的,路过如同花间仙子,还能驱除蛇虫,治疗蚊虫叮咬,花露水、护肤霜的神奇效果让没有见识过后世化妆品的女人都发了狂,大家都是看着隆力奇日进斗金。
而日常运作的负责人,就是李逍遥的母上大人葛巧菱,女掌柜也有优势啊,可以打进夫人小姐的圈子里,而且南侠盗赫赫威名,拿出来那些城狐社鼠也不敢造次,黑#道白#道都趟平了。
于是李逍遥从原本的蜀山记名弟子,乡下农家乐少东家,摇身一变成了蜀山律德长老真传弟子,掌门亲传师侄,新兴生物制药集团少东家,这含金量可是噌噌噌地往上窜,可以说,小小少年在懵懂间,已经成了大唐的上等人阶层的一份子了,而且是修仙界、世俗界全都认可的那种。
其实世俗界对于修仙也是有着清醒的认识,向往那是真向往,但是大家也明白,没有天大机缘,人呐,还是演一睁一闭,一辈子就过去了。
仙人可以尊敬,可以崇拜,也可以追随,说不定就会有天大好处,但是仙缘可遇而不可,最忌强求,这才是凡人对于仙魔妖的普遍认识。
林天南对于和独孤仙人的友情,也是这么看的,那是曾经夕阳下的奔跑,是无悔的青春。
所以对于李逍遥自然是感到很亲切的,每天设宴招待,还让林月如不情不愿地和李逍遥道歉,小丫头迫于父亲的“淫威”,只能对李逍遥低头,可惜少女心情就像是六月的雨,这下子她可是和李逍遥彻底耗上了,每天斗得不亦乐乎。
林天南看着女儿不断地吃亏,只是摸着胡子,笑得像个弥勒佛,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