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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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林华杨没多久也被请来了,看到他的时候,林华杨晓晓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坚持不住,二哥一直都是体面的,他大学毕业,总是穿着中山装,胸前搁着一支钢笔,就算衣服上面会打些补丁,但是他的衣服一直都是整洁的,衣着整齐,看了就让人心生好感,但现在,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衣角下开了一个口子,都没有及时缝补,他的手上起了好几个血泡,指头尖上还有红肿和破皮,嘴唇边起了燎泡,脸颊两边的肉凹了下去,眼下有着黑眼圈,看来这半个月他过得很糟糕。。
“妈,小弟,小妹!”林华杨看到他们,愣了一下,脸上也闪过一丝喜色,随后就看向了叫他来这里的人。
“是林同志吧,你好你好,不好意思,耽误你的时间,我听你妹妹说,你们生产大队有养羊,而且你当初当干部的时候也是有组织村民做这个,你觉得我们农场合适吗?”
一听这个,林华杨看了一眼面露鼓励的小妹,他就知道这是谁说的了。
“咳咳,是的,当初还是一个知青提出来的,之后我听了也觉得有道理,让人去抱了几只小羊仔,开始养羊,很多都是跟牛、骡子相通的,只要喂草就够了……”
林华杨侃侃而谈。
如果不是他上任时间短,不然他的政绩也要出来了。
晓晓在一旁安静的看着,这时候是他表现的时候。
晓晓在心里叹息。
这是她想到的可以帮他从这繁重的劳务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但要从这农场出去,光明正大的出去,难。
除非他有什么大的发现,然后让上面的人保他。
但是他本身不是什么科研人员。
晓晓也不是。
林华杨也知道这一点,抓住了这个机会。
他确实对养羊这件事有一些心得在。
如果说知青们下乡是不适应的话,他们在农场,那就是拿命在拼,他们每天从早干到晚,有专人监督,要是干活不达标就克扣口粮,那口粮吃的是稀得能照人影的粥水,住的是漏风的草棚,这幸好不是严冬,不然估计不少人就要在寒风中迈不过去了。
这才短短十来天,林华杨就瘦了这么多。
可以充分显示这里的生活有多艰难。跟他同一批的有一个50多岁的,没适应,病了,求爷爷告奶奶才得了一些草药,熬了过去,林华杨子看了,只觉得庆幸,在那一天他当机立断的跟云薇离了婚,让她把两个孩子带走,他怎么忍心让两个孩子和她都一起来这里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