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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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楠这个不争气的,他真是恨铁不成钢
五月蝉鸣, 天热的很,也闷。
盛瑾安一边扇风一边抱着冰袋子往里面走,四个小厮在他身后跟着, 两个离得远,还有两个凑在他身边说话。
盛瑾安:“离我远点,远点,热得慌。”
他叹气, “如今这天是真热。”
出了一身汗, 沐浴后自然要换衣裳的。而且今日要去昌东伯府赴宴,因得了自家母亲的叮嘱, 便也叮嘱小厮, “不用织金的,也不用新衣裳,对了, 蜀州的料子也不穿,那是贡品。今日只要最普通的那种,还要不显眼。”
小厮就左看看,又看看, 最后挑了一件偏浅灰色的袍子, 外面罩着一层白纱。
盛瑾安还是觉得这件贵重了。
小厮愁眉苦脸,“可是少爷,这是您最朴素的一件衣裳了。”
盛瑾安不相信,亲自去看箱笼,几个小厮搭了几件衣裳在身上由他看, 盛瑾安一一看过去, 最后只得承认自己确实喜欢名贵又鲜艳的颜色。
织金的衣袍, 绣着竹子或者花的袖口, 镶嵌着大珍珠的鞋子,大红大紫大青的衣裳,满目看过去,谁不夸赞他一句有钱。
盛瑾安便浅浅的为自己辨了一句,“我还是少年,自然是要鲜衣怒马的,颜色亮丽些才好。”
小厮倒是觉得他家少爷穿什么好看,“您长得好,俊俏,什么衣裳都能撑住。”
盛瑾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的,他低声询问,“你觉得,沈家三郎跟我谁好看?”
小厮:“……摸着良心说,您不及他的相貌,但您的气度更佳。”
盛瑾安还是有些失落的,“我觉得自己长得很好看。”
他穿了那件浅灰色衣裳,着黑布鞋,周身也没挂荷包等装饰,倒是没显得那般贵气了。
去别人家里做客,自然要送些礼。英国公府的礼,女人家交往送花,男人家交往便要送书。
盛瑾安挑了一本善水记——这书说的是前朝梅鹤先生周游列国的事情,把路上看见的人和事都写了进去,有风土人情,还有一路上的风景。
反正他是很喜欢这本书的,因为喜欢,所以送给沈怀楠正正好。
小厮笑着道:“您倒是对沈三少爷好。”
盛瑾安:“他心胸宽广,对我的无礼宽厚的很,我自然要回报一二。”
然后就兴致冲冲的出发了,到得昌东伯府的时候,还颇为惆怅的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