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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路人,收回目光时,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那挂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已经泛黄了,是一个兔子的造型,兔子的尾巴如钟摆,随着秒钟转动的节奏摆动。
“那个钟好有趣,没见过。”叶锦程朝那个挂钟抬了抬下巴,“它的兔子尾巴会摆。”
梁承礼回头一看,笑道:“这钟我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就见了。”
“那用了很多年哎。”叶锦程惊讶道。
梁承礼说:“嗯,同款的钟应该都停产了。这不是挺好玩的?我以前想让我妈给我买一个,结果她说买不到了。老板说,是九几年的时候买的。”
“天啊。”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没有出生。叶锦程吃惊不已,末了感叹道:“以前的东西,真耐用。”
“那可不?”梁承礼把剩下的汤喝完了。
叶锦程端起汤碗,想了想,问:“你说为什么现在的东西没有以前的耐用?”
“因为假如用不坏,就不会买新的,东西就卖不出去了呗。”梁承礼理所当然地说道。
他思考了一会儿,说:“但是,现在的人买新东西,很大一部分原因都不是因为原来的东西坏了,不是吗?只是旧了、腻了,不喜欢了,或者纯粹是同一种东西,想多收集收集。”
这是梁承礼之前没有考虑过的,听他这么说,仔细一想好像真是如此,心中不由得为之惊叹,原来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和思考能力竟然这么强。这已经不是用敏感就能来形容的个性了,梁承礼叹服之余,心底生出些敬畏感。他跟着叶锦程的思路想了想,说:“如果是这样,大可以把东西做得好一点,对吧?”
“嗯?”叶锦程不明所以。
“毕竟喜新厌旧、贪得无厌的人最终都会买新的,那是改变不了的部分。”他说,“把东西做好本身,却是可以自己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