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朝会之争四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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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国正文卷第三百三十二章朝会之争<b>最新网址:<b>李邺摇摇头道:“太荒谬了,我真不知道你这个侍御史是怎么混上去的,你究竟给上司送了多少礼?”
韦见素忍不住斥责道:“李将军,就事论事,不要人身攻击?”
“好!我们就事论事,我请问郑御史,他们招募五百护教武士,合法吗?”
“这个……”
郑昂忽然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了?朝廷根本不允许一个组织招募百人以上武士。
二十人以下由县衙批准,五十人以下由府衙批准,百人以下由政事堂批准。
唯一超过百人的武士团体是天子特批的,就是杨家的青山楼。
所以长安的各个势力都是打擦边球,开办武馆招募学员,庄园组织佃农农闲时训练,其实就是训练庄丁。
弥勒教招募五百名武士显然是严重违法,既然是严重违法,你就不能把他们说成无辜受害者,要知道朝廷镇压非法大量招募武士也是很残酷的,如果不投降,如果反抗就视为造反,都是格杀勿论。
郑昂知道自己忽略了关键合法性问题,他只得硬着头皮道:“李将军,不管他们是否合法,但他们并不知道袁弥勒要造反,他们只是拿钱过来维持秩序,如果知道要造反,相信他们谁都不会为那点钱做掉脑袋的事情。
但你却不给他们机会,一上来就将他们斩尽杀绝,难道你认为自己所作所为符合道义?”
满朝文武官员都暗暗摇头,郑昂要输了,失去了合法性,他的任何解释都变得很牵强,强行要把李邺往不合道义上引。
合法性,一招制敌啊!
李邺笑了起来,“第一,我不是嗜杀之人,我在庄园门口遇到了彭海盐,他告诉我,袁弥勒要造反,实际上我也看出来了,大部分农民都拿着锄头木棍,参加宗教活动可不需要这些武器,既然要造反,我就要镇压,我是大唐皇族,维护大唐社稷是我的责任。
第二,我给那些武士机会的,我出现时,让他们滚,但他们一个都不滚,拿着刀向我杀来,难道非要等他们把我斩为肉酱,他们才会幡然醒悟,立地成佛了?我可不是和尚,不会割肉饲鹰。”
大殿上顿时响起一片会意的笑声,让他们滚,他们不滚,还要杀我,这个理由很强大啊!
李邺走了几步,又冷冷道:“郑御史,你太幼稚了,我之所以杀了两百多人,首先是他们要杀我,他们太自信了,两百多人对付一个人,难道还对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