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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收到“110”报案电话,只有10分钟的时间。
如果这个案件是为陷害田泽而设置的圈套的话,司机和汽车旅馆的工作人员所说的话是不可信的。不,羽代警察署的资料本身也不可靠。
根据解剖判断,死亡的时间是零点到1点之间。难道连解剖的医生也被收买了吗?潜伏在羽代警察署的“非被收买派”会受骗制造假材料吗?在被害者的身边抓住了嫌疑犯,就等于抓住了现行犯,因此估计没有编造的时间。
按羽代警察署的材料在现场进行侦查时,有几个疑点逐渐明确起来:
首先,零点50分打“110”来报案的X,他怎么知道发生了凶杀案?田泽到汽车旅馆的时间是零点40分,再进入秋本和子的房间需要两三分钟。就算一进房间就行凶,X在七八分钟就很快地报告了警察,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进行通报的人,首先是汽车旅馆的工作人员,但是工作人员是无法偷看到屋里的情况的。这个旅馆的构造是一个单间连着一个车库,旅客的进来和离开全都是自动化控制,工作人员和旅客没有接触的机会。是不是汽车旅馆内设有窥视客房情况的特殊装置?
假如工作人员通过某种方法知道了案情,为什么不用旅馆的电话打“110”报案?
如果偶然同她住在同一旅馆的旅客知道这个案件,但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也住在这个旅馆而去公共电话亭报案,这是可以理解的。根据材料记载,在凶杀案发生的前后有两对客人离开了旅馆。
其次,关于公共电话的位置。汽车旅馆是建在距离城市很远的郊外的高速公路辅路旁,附近既没有商店也没有住家,要寻找X报案时用的所谓“附近的公共电话”很费劲,好容易才在距离汽车旅馆约1公里的辅路旁找到了一个箱式公共电话。那么,报案者必须像运动员选手那样跑才能到这个地方打电话,因此可以断定这个报案者是有车子的。对这个能在汽车旅馆的密室中发生案件后,几分钟内就向警察报告的男子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但是警察署的材料却简单地把他当做“匿名报案者”来处理。
第三,如果田泽弘是杀人犯,哪里会坐着出租汽车大摇大摆去现场杀人的?羽代警察署说他是因争风吃醋吵架达到高潮时激情杀人,但田泽到汽车旅馆的时间是夜里零点40分,接到报案的时间是零点50分,问隔只有10分钟,哪有“争风吃醋吵架达到高潮”的时间?实际上,从吵架的时间中还得扣除田泽走到和子房间和X跑到公共电话的时间,那么吵架的时间就会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