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十年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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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
继灭绝巫族那一役后,转眼已是过去十年。
这十年的发展,日新月异,每一天都在改变。人类的发展极为迅速,不仅雄霸斗灵世界内陆地域的大部分,势力更是遍及整个海域,当初辉煌一时的妖族,如今完全成了人类手下败将,除了当作人类强者磨砺的战斗对象外,再无任何实力,连圣级强者都是零星。
曾经强悍一时的种族,如今再难翻身。
没有了大型聚灵阵,妖族除了身体天赋及繁殖能力外,还有什么?
成也灭世魔神,败也灭世魔神。
一切,早是注定。
人类,才是真正的潜力发展种族。
在内陆地域,巫族几乎绝迹,被林风赶尽杀绝,只留下丁点火种,分布在内陆地域各个角落,再无威胁。当日人类的同盟古族,发展亦是不俗,在古笙统领下蒸蒸日上,实力比十年前巅峰时更要强出不少。
而这其中,林风亦是帮其推不少,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日若是没有古族的援助,人类又岂会有现在的地位?再者,林风身上毕竟流着一半古族的血液,更不用说母亲和外公都是健在,自不能待薄古族。
不过,古族的势力与人类比起来,却是相差实在太远,如萤火与日月之别。
或许古族的天赋的确胜过人类,但繁衍能力却不是一个层次。
这其中,差距就已是百倍千倍的拉开。
面对这棘手的问题,古笙却也没有太多办法可想。
不过,因为林风的‘大红大紫’,成为人类及古族的英雄,成为斗灵世界无敌的存在。倒是使古族废除了与人类通婚的族规,反倒掀起了一阵两族联姻的热潮,皆拜林风所赐。
说来也奇怪,古族繁衍很是困难,但与人类通婚就仿佛打通任督二脉似的,繁衍变的相当轻松。这却是让古笙两眼发亮,仿佛看到了古族的希望,更是大力支持两族通婚联姻,血脉相融。
对于这种情况,林风自是喜闻乐见。
心底里,对古族毕竟也是有着深深的‘亲情’所在。
至于天灵,这些土著的繁衍能力比古族好不了多少,蜗居在小片的地域,还是多亏林风的一念之仁。林风并不担心未来天灵会反咬人类一口。因为几乎每过一年,人类的实力就翻一番,前进的速度和步伐根本不是天灵所能追赶。
如今的人类,就算没有自己,都能完胜天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