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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前方开车的男子说话了,而且还伸出了一只白皙的手指等待着夹烟。
我苦笑了下,没说话,掏出根烟递在了他手上。
“谢谢!”
男子接过烟淡笑了一句,继而叼在嘴里点燃。
从伸手接烟,再到拿到烟、塞进嘴里、同时打火点燃,这一系列的动作下来做的可谓是炉火纯青、恰到好处。
而且,更重要的还是做出这样的动作后,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开车的平稳以及思绪还有方向。
这不仅让我有些好奇,这家伙的协调度怎么那么好?
似乎看出我有疑惑,男子笑笑道:“我以前当兵的。”
“那你现在为什么又成为王思海的手下了?”
我满脸好奇的问道,说真的,像王思海这样的人物,身边有一些当兵的男子做保镖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可奇怪就奇怪在,这名男子的协调度非常高,就算是去兵营磨练一下,也绝对是那种一飞冲天的类型,绝对不可能沦落到现在成为王思海手下的一名打手地步。
因此对于当兵的事情,打死我我都不信。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我嘴上也没有说,毕竟人家的往事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甚至八竿子打不着。
一个小偷,一个混混打手,能一样么?
倒是男子的嘴皮子能挺能说,能言善语,和之前王思海安排在自己身边的司机不同,于是我也可以闲着没事的时候和他聊一聊,吹吹牛皮啥的。
在聊的过程中,我才得知这男子叫呼口,内蒙人。
听着这名字,我倒是觉得有些奇特,内蒙人有叫呼口这个名字么?
当然,我没去过内蒙,并不清楚那边居民的名字叫法,因此当时也就没有去想别的事情。
听呼口说,他大学没念完便被父亲送去了军营,在那里特别辛苦,每天除了跑步、训练还是做这些事情。
而且据呼口教代,他小的时候双手就很灵活,之后被送进军营后,别的倒是没学会,反而是把这双手给练灵活了。
这一下子把我都给愣住了,军营里又不是纺织厂,还能把双手给练灵活?
就算是练灵活,也不可能让双手达到现在的细腻程度吧?
这尼玛简直就是一个女人的手了啊!
而且最重要的还是,我自己的双手也是这个样子的,这其实是小偷行业内比较认可的“偷技手”,说白了,就是凡是任何一个人只要天生拥有这样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