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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这么多,但我还是依旧要回到现实。
看着马路上飞速而过的汽车,我心里是直叹口气,这尼玛的咋回去啊?
要知道,这个地方我还是知道的,也算是北京城当中的一处垂直马路。
迪桥酒吧的方位是位于北京市区的丰台区,而王思海给安排的别墅是在迪桥酒吧的右侧方,准确的说,两个地方是一个在西,一个在东。
我也不知道当初王思海是怎么安排的,将安排的别墅放在那么远的地方。
虽然这两地来回的路程基本上算是垂直,但是这路程可就不是那么近了,而且还非常的远,就算是开车的话,也得需要四十多分钟的路程。
原本我是下午在去找了孔小玲之后,打车回去,按照当时的路程和身上所带的钱来看基本上回到别墅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谁曾想在汽车刚走到半路上的时候,呼口就给我打了电话,说是要我找个地方等着他。
结果呢,我就只好让司机停靠在了路边,下车后我才选择的这家茶馆,尔后在呼口来了后,喝茶的钱基本上也都是我来付账的。
因此,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后,我身上的现金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了。
当然,至于我现在身上的钱,多半还都是杨晓晓给我的。
要知道,当初我从龙口镇逃往到北京的时候,自己的身上是揣着一万块钱现金的。
后来在火车上遇到了牛五,因为牛五的原因,我自愿拿出了两千块钱和他偷那胖男子的三千块钱整合到了一起,凑成了五千块钱捐了出去。
当时我的身上还足足剩下八千块钱,尽管这点钱在北京一样不好混,但是只要我省着点用,起码还是可以支撑到我顺利找上工作的。
只不过我却从来没有想过的是,自己这个出身于小偷世家的小偷,却遭遇上了三人跳!
遇上三人跳不说,更加耻辱的是还特么让人家给将身上的东西全部偷了个底朝天!
如果不是当时自己的手机是贴身放进内衣上面的,否则的话,这部老式的手机恐怕也要跟着遭殃。
说真的,如果爷爷现在还活着的话,在听说了这件事后肯定会大骂我没用,堂堂一个小偷世家的人,居然还让别的小偷给偷了东西,这话要是传扬出去了,恐怕爷爷的脸都让我给丢尽了。
因此,我在遭遇了那件事之后,身上可以说是一分钱都没有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王思海,也是他将我带进了迪桥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