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 (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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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就是杀顾家满门之时。
这个承诺,我很满意。
十月初九,年近七旬的皇帝巡幸江南,带着皇长孙和宠臣同行,这是一个顶好的机会。
皇帝行舟江上,召余杭歌姬演绎当地歌舞,我在八王的安排下混在歌姬里上了御船,一众歌姬都害怕在皇帝面前露脸,毕竟皇帝已经七旬,这时候要是被看上,人生基本完蛋。
可我不怕,阿娘没了,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毁了自己也不可惜。
皇帝年迈,却依然喜好美色,亮相后,他果然看上了我,意外的是,就在皇帝要开口召我留下时,皇长孙突然站出来抢白,恳请皇帝,把我赐给他。
不得不说,这个举动真是太蠢了。
皇帝心里不悦,面色上却没有发作,平静地允了皇长孙,到了夜里,御船靠岸,我穿了一身红衣被送去了皇长孙的行宫。
周温人如其名,虽然算不上英俊,但面目温和,身上有股不属于皇宫的风轻云淡,他捧着书,并没有看我:「我朝有让嫔妃殉葬的惯例,皇爷爷年岁不永,你却还小,待会儿就走吧,永远不要再回来。」
周温太善良,善良得不像一个准备夺嫡的皇长孙,我一时有些错愕。
他见我不肯走,终于又抬起头:「本王的话,你没有听到?」
我不甘心就这样被遣走了,直视着他:「皇帝已经把奴婢赐给了殿下,奴婢无处可去,请殿下收留。」
周温想了一想,语气很平静:「你要想好,留下来,是死是活,本王不会再救你第二次了。」
他话音刚落,我动了动手,身上的衣服随之落地,他看我这副样子,也没跟我客气,当夜,我们就滚在了一张床上,夜深时,周温歪头看我,语气有些玩味:「本王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
铃铛。
铃铛?他细细咀嚼这两个字,莞尔一笑:「本王小时候养过一只猫,也叫铃铛。」
一夜无眠,回到长安后,我成了长孙府里的霄婕妤。赤霄,是刘邦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偶得的宝剑,周温把霄字赐给了我,冥冥中似乎在隐喻着什么。
原本计划进后宫侍奉皇帝,如今转折来了皇长孙府,八王喜出望外。
他希望我能够帮他报信,传递消息,我却有点不耐烦了,我已经来到顾连臣的身边了,似乎要杀他,不再需要八王的帮助了。
八王气得跳脚,连写了三封信骂我过河拆桥。我把信静静地烧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