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娇娆 (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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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满腹经纶的读书人,亲姐姐又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定然另娶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了,不会再要她这个粗鄙的屠户之女了,
愤怒的生母把满腔怒火转移到我的身上,觉得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因为怀了我,父亲才没带他们去京城,连带她们恩爱时生的龙凤胎也没了前程,因为我不是儿子,父亲才会一走了之,音信全无,迟迟不肯来接他们去京城。
我成了家里所有人的丫鬟,吃的是长姐长兄留下的残羹冷炙,穿的是她们用过的褴褛衣裳,住的是紧靠着牲口棚的柴房。平邑县的冬天很冷,白皑皑的大雪足以淹没膝盖,我的手上长满了厚厚的冻疮,红红的,鼓鼓的,泛着油光,就像刚刚晒熟的枣子,它们如叠罗汉一般一个个凝固在一起,在我手上发红,溃烂,我的一双手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可就算是这样,我依旧要用僵硬的手指,为他们准备好一日三餐,用冰凉的水清洗好所有的衣物。
年幼的我并没有怨言,只是希望着生母能待我好一点,哪怕仅仅是一点点,可无论任何,她看我都只有冷酷和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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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父亲回来了。
父亲说,姑母已经为她重新择了一位夫人,是清河柳氏出身的贵女,皇后本是让父亲休了我生母的,但是他舍不得她们年少的情谊,放不下她们的一双儿女,于是苦苦哀求了皇后多年,皇后终于同意让我的生母以侧夫人的身份入门。
生母喜极而泣,龙凤胎欢呼雀跃,唯有我我诚惶诚恐的躲在墙角,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这个从未谋面的父亲
「这是谁家的女儿,如何生得这般小家子气?」
「这是三妮,我给你生的小女儿,你走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哩。」生母厌恶的拉过我,谄媚的对父亲说:「她还没个正经的名字,郎君你满腹经纶,要不给她娶个名字吧。」
「归来酌美酒,挟瑟上高堂,今日是你我夫妻之间久别重逢的日子,既如此就叫她娇娆吧,也希望她日后能有些女儿家娇俏的样子。」
那时的我只觉得这个名字甚是好听,比长姐的淑娴还要好上三分,后来念了书,读了汉乐府,我才知道父亲说的当时念得两句诗,包括我的名字都是出自《董娇娆》一诗中。
诗中描述的是一个红颜薄命,孤独终老的女子,为人父母者,但凡有半分上心,都不会给女儿取这么个不吉利的名字。
后来,父亲就带着一家人兴高采烈的前往京城。那依旧是个冬天,我手上长了尚未痊愈的冻疮,但并没有任何人留意到。